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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机构设置

瓯海区文明办,全称是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承担着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督促职能。区文明办下设4个科室:综合科、创建科、宣教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心。

(一)综合科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性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了解分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动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工作、文件制发和管理;负责做好协调、联络、沟通、服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人事档案、工资、资产管理、考勤、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各项会务筹备、组织及服务工作等。

(二)创建科工作职责:负责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服务示范点、文明风景旅游区(景点)等基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文明街道、文明社区、绿色社区创建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志愿者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协调文明共建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文明村镇的创建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创建文明城市的日常有关工作;做好96150热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投诉件的处理等。

(三)宣教科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规、规章;负责区群众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同时组织协调各部门、镇街做好两无三化及六城联创的相关事宜。

(四)思想道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的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调查研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宣传工作。承担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等。

  综合科:89500507

 创建科:89500509     89500508

  宣教科:89500511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中心:89500506

 传真:88508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