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明播报 > 文明播报
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1-17 来源: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字体:[ ] 分享到:
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3日至6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1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盘接受,照单全收。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每项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对整改任务坚持清单式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责任到人。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针对反馈意见的问题,多次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集中部署整改阶段具体任务,切实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变成凝心聚力、推动发展的过程。

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29个,制定整改措施78条,已整改完成措施78条,整改率100%。在巡察整改中,批评教育4人。建章立制12项,其中制定制度6项,修订完善制度6项。

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尚存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完善《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每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提示,2023年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集中研讨8次。把理论学习作为中心月例会的规定动作,以月例会推动学习常态化,目前已开展理论学习16次。借助“会前半小时”时间,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学习进行时为载体,组织开展理论学习13次。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邀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讲师张展翼专题授课、开展“守根铸魂、明德守法”青年干部专题读书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党的新思想新理论。

(二)强化意识形态研究。年初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2023年的意识形态工作,并成立区文明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风险自查,共排查出意识形态领域问题1个,已于8月15日前整改到位。6月19日召开了区文明中心第二季度党员大会,对区文明中心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了党内通报,并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

(三)强化宣传阵地建设。8月21日,中心召开了2023年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交流会,指导各镇街提前谋划示范型阵地建设工作,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基地13个,其中高水平文明实践阵地5个。进一步细化落实文明实践所、站开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等主题活动的要求,结合国庆节、中秋节、建军节等时间节点,邀请退役老兵、红色讲师、青年学生赴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宣讲活动。2023年以来,全区各文明实践阵地累计开展理论宣讲活动4780余场。

二、关于“聚焦主责主业尚有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常态建设。锚定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目标,全面落实《瓯海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常态长效机制》,结合美丽瓯海全域行动、城市文明大提升等专项行动,大力推行“督考一体”“以奖代补”“最美系列评比”等机制,实施四轮区级文明城市建设考核,涵盖点位700余个。结合“迎亚运文明创建清零”行动,开展区“亚运路段”、高速沿线、高铁沿线环境整治提升专项督查和比拼活动,督办整改沿线问题353个。商汇路(中庚漫游天地)等5个示范点获评全市现场观摩比拼第一档,评选出最美市场、最美小区等28个最美示范典型。每月开展“文明随手拍”活动,广泛动员各社会力量参与创建,累计整改随手拍问题8.8万余个。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文明创建。2023年以来,对全区13个镇街开展文明村(社区)创建、复评实地指导工作20余次,向区文明委推荐市级文明村和市级文明示范村创建10个。9月4日,市文明中心对茶山街道罗胜村、罗山村等8个市级文明村开展了创建验收。2023年,创成市级文明示范村2个、市级文明村8个。在全区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2023年以来共开展移风易俗活动606次,农村环境整治1735次,推进文明出行、文明就餐、文明上网、垃圾分类等好习惯养成文明实践活动1155场。

(三)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不断加大道德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共评出瓯海好人3期39人,新增温州好人7人。同时加大了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类型的道德典型事迹挖掘,共有3人入选孝老爱亲类、诚实守信类温州好人。将公益广告提质扩面纳入《2023 年“浙江有礼·瓯海先行”文明新风浸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区151个村和46个社区成立了道德评议会,组织各村社开展道德会340余场,有效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三、关于“工作作风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预算管理。结合本单位工作计划,按规定编报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经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三校”后,于2023年8月31日前形成本单位2024年“一上”预算草案,并将各项目部门预算建议计划以及文件资料报送区财政局审核。借助中心月例会,加强勤俭节约意识教育,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严控非必要的开支,充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为民服务。根据结对村实际需要,将联片帮村服务列入“113”工程,以郭西村为主体,对文化长廊和景观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新增防护栏、照明设备等设施,融入“浙风十礼”宣传内容,目前文化长廊、景观亭打造已基本完成,着力解决民生实事。

(三)加强文明实践。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开展防台抗台、困难慰问等志愿服务活动,指导联系村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作用,每月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8场,进一步丰富群众生活。

四、关于“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已制定出台《2023年区文明中心科室考核和全员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将考勤情况作为全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相挂钩。健全完善了中心的考勤制度,全面落实“浙政钉”考勤制度,严格规范请销假审批程序。坚持逢会必讲,经常性强调上下班纪律、考勤纪律,全面提升中心干部考勤自律意识。建立考勤“一月一统计、一月一汇报、一月一公示”制度,综合协调科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考勤管理和汇总工作,每月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总报告一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当月考勤情况。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4月26日,对原财务人员进行了调整,由综合协调科原有财务工作经验的在编同志担任会计一职,加强中心财务队伍建设。2023年组织财务人员参加预算申报、税务工作等培训2次。制定《区文明中心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加强财务报销流程管理,在科室自行审核基础上,财务人员在支付前复核发票的合法性,确认所需附件、审核审批流程是否完整,进一步提高财务报销和审批的规范性。

(三)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制度。2023年5月,综合协调科协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人员、美丽瓯海全域行动综合专班综合协调组对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盘查。制定了《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从固定资产管理源头抓起,同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区文明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美丽瓯海全域行动综合专班三个场所各明确1名固定资产管理员,定期开展自查,做到固定资产规范化管理。

五、关于“日常监管存在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合同管理。2023年6月16日已更新合同钉平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装修装饰工程进度。同时,加强对合同钉平台的管理,明确平台管理员职责,对需要录入平台的项目严格对照要求进行录入、进度更新等工作。

(二)加强采购管理。建立《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成立中心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业务科室的具体职责,规范内部决策流程、采购流程,健全约束机制,规范全力运行,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三)加强出入境管理。6月21日,完善并制订《关于加强区文明中心一般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明确干部外出次数和时长等内容,并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证件管理工作。2023年6月,开展全体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对2018年6月以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有关情况自查,并赴出入境管理中心进行核对。

六、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坚持以上率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制订《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切实加强文明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明确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例会,2023年以来,共召开3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

(二)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健全警示教育制度,利用机关学习会、党风廉政专题例会等,组织全体干部观看“警钟长鸣”教育片,学习并传达有关案例通报,并督促机关干部以此为鉴,截止目前,共开展各类案例通报警示教育4次。组织干部零距离、面对面观摩庭审,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撼,2023年中心参加旁听庭审4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23年以来,共运用“第一种形态”4人,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完善室务会议事规则。出台《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室务会议事规则》,明确会议职责、会议制度、会议议题等内容,对议题提交、讨论决定、执行落实等内容都进行了规范。同时,要求议题申报内容须包括预算金额、具体承接实施单位等,室务会过程中对这些内容进行充分研究讨。

七、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人事档案管理。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完善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对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档案信息化等日常管理工作进行完善。调整并配备1名政工人事工作人员。9月1日至8日,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自查、对未归档材料进行整理。

(二)加强招聘流程管理。加强对《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学习,严格按照《关于确定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编外用工控制数和经费总额的通知》(温瓯编办〔2019〕67号)核定的控制数内招聘编外用工。将人事工作纳入室务会议事内容,并严格规范编外人员招聘流程。招聘编外人员需求在提交室务会研究后发布招聘公告,经笔试、面试等流程后,再提交室务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等流程后,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2023年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未开展编外人员招聘工作。

八、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完善了《温州市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区文明中心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区文明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个制度,以制度推进工作规范化。2023年5月已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组织财务人员对原记账凭证开展复查,并加强财务报销审核流程。不定期对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已抽查5次请休假制度、补卡制度等执行情况,各干部均能做到按规履职。

(二)加强廉政风险排查。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与谋划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2023年以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3次,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对照岗位职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共梳理廉政风险点4项,廉政防控措施9项。

(三)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扎实开展干部廉政谈话及重要节点前的廉政提醒工作,节假日、重要节点发送温馨提醒、常态化谈心、第一种形态运用等,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等。2023年以来,区文明中心开展谈心谈话共计16人次,其中级科干部5人次,谈心覆盖率达到100%,第一种形态运用4人。

九、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安排党务干部于6月6日—6月8日参加区机关党务干部培训,8月31日-9月1日期间参加区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9月8日—9月9日参加全区基层党建培训。

(二)认真落实党员民主测评制度。于2023年1月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对照检查,各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支委会研究讨论,确定2022年度区文明中心优秀党员3人,合格党员8人。

十、关于“整改落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统筹协调职能不明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整改不彻底,现已整改完成。全面落实《瓯海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常态长效机制》,确立了以“文明城市建设”为统领的“三合一”专班推进创建模式,镇街对应建立工作专班,构建“一个专班、一套机制、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2023年围绕城乡结合部、安置小区、背街小巷开展了疤点乱点大起底大整治,累计发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7.16万人次,清理各类问题点位6万余个。每月组织常态化督查、考核、测评,定期开展“最美”“最差”“进步最大”系列评比,推动市容环境和市民素质双提升。已完善修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表》,进一步明确班子领导责任分工。已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例会,会上听取班子成员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2023年已开展谈心谈话16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4人。

下一步,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好“三个走遍”“三个走进”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进一步完善健全长效机制。以“破惯性、提标准、争一流”专项行动为主抓手,坚持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三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四是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加大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运用好全员绩效考核办法,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7-89500507;电子邮箱:ohwmb@163.com

温州市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2024年1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