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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瓯海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常态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瓯委办发〔2023〕5号)文件要求,顺利推进2023年瓯海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瓯海全域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工作专班拟开展2023年瓯海区文明城市创建提升测评项目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响应。 一、项目名称 2023年瓯海区文明城市创建提升测评 二、项目周期 2023年 03月 01 日至2023年11月 30 日,全年共8期。 三、委托事项 1.依据或要求:该项目以《温州市城市文明指数测评标准》为依据执行,并使用甲方的软件系统进行测评处理。 2.涉及具体内容: ①乙方负责项目培训工作; ②按甲方提供的点位清单开展测评; ③对采集样本进行质量审计、数据输入和校审、统计; ④承担项目所涉及的文本编制; ⑤向甲方提供测评报告等资料。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备较好的服务便捷性。 五、成果提交 1.成果验收与验收方法:乙方提交的成果需达到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所列目标;甲方可以参与调查采集陪调督查,数据复核,报告审核。 2.提交内容与提交形式:调查报告作为项目成果,分别以电子稿和书面印制形式壹式叁份向甲方提交。 六、报价说明 (1) 本项目报价应包括保险、利税、交通、管理、报告等一切费用。 (2)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报价单等。 七、报价时间截止 请将报价单及有关资料加盖公章,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15∶30前扫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为无效报价。联系人:张温翔;联系电话:89500509;邮箱:65939904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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