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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瓯文明办〔2017〕21号转发市文明办《关于印发<温州市小城镇文明行动考核测评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7-07-28 来源:文明办 字体:[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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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

现将市文明办《关于印发<温州市小城镇文明行动考核测评办法>的通知》(温文明办〔2017〕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印发<温州市小城镇文明行动考核测评办法>的通知》

 

温州市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728

 

温州市瓯海区文明办            2017年7月28日印发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温文明办〔2017〕31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小城镇文明行动

考核测评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小城镇文明行动考核测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文明办

2017年7月17日

 

温州市文明办                2017年7月17日印发

 

温州市小城镇文明行动考核测评办法

 

为深入推进小城镇文明行动,进一步营造学比赶超氛围,根据《温州市小城镇文明行动方案》(温文明委〔2017〕4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根据《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浙镇治办〔2016〕20号)等文件要求,本年度有小城镇综合整治达标任务的县(市、区)。

二、测评范围

测评以各县(市、区)当年度达标计划乡镇的集镇建成区为主,延伸检查辖内村、社区。全国文明镇(包括新申报的),一并纳入考核。

三、测评内容

主要测评“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睦”工作开展情况。(具体细则见附件)

四、测评方式

1.每季度,由市文明办牵头组织测评组,以各县(市、区)交叉检查的形式进行测评。

2.测评工作将对各县(市、区)当年度达标计划乡镇以及省级以上文明镇进行全面检查,所属乡镇的平均成绩为当地县(市、区)成绩。

3.当年度无达标计划乡镇的县(市、区)取其它县(市、区)成绩的平均值。

4.每年第二、三、四季度的成绩分别按25%、25%、50%的比例计入当年度总分。2017年,从第三季度开始测评,三、四季度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入。

五、结果运用

1.各乡镇的测评成绩作为市级以上文明乡镇创建与复评的前置条件,对不达标(年度成绩达不到80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全国文明镇在考核中达不到平均分的,视情作出处置。

2.各乡镇的测评成绩作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考核参考,及时向整治办通报情况。

3.各县(市、区)的测评成绩纳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

 

附件:温州市小城镇文明行动工作测评细则


温州市小城镇文明行动工作测评细则

考核

类别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得分

(一)

垃圾不落地

1

摒弃乱丢乱扔

居民不乱丢乱倒垃圾;不向河道池塘倒垃圾;不随意焚烧垃圾。

15

随机抽查集镇主干道、商业街道、巷道、河道各1条和1处公共场所。

有居民乱丢乱倒行为,每例扣1分;成堆或成片散落垃圾,每处扣1分。

实地检查

 

2

落实门前责任制

居民自觉保持住宅室内清洁、庭院整洁、周边通畅。街路经营户自觉维护店铺周边卫生洁净、绿化完整、秩序井然。

10

随机抽查集镇主干道、商业街道各1条和1个小区。

发现居民房前屋后乱堆放,经营户占道经营、周边环境卫生差的,每例扣1分;形成马路市场的,每处扣3分。

实地检查

3

推进垃圾分类

创造垃圾分类投放、处理条件,制定相应激励措施,引导居民根据实际进行垃圾分类。

5

未实施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扣2分;未制定激励措施,扣2分;未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扣1分。

实地检查

查阅台账

(二)

出行讲秩序

4

机动车开车守规章

完善集镇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文明交通提示宣传标识,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越线行驶、不违章停放、不乱鸣喇叭。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

10

随机抽查1条集镇主干道。

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扣3分;无文明交通提示宣传标识扣1分;机动车越线行驶、违章停车、不礼让等违法行为每发现1处扣1分。

实地检查

5

非机动车文明行驶

电瓶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

8

随机抽查主干道1个路口2次完整红灯和100米路段15分钟,统计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数量,违法率每10个百分点扣1分,违法率高于50%该项不得分。

实地检查

6

行人文明过马路

行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道路隔离栏。

7

随机抽查主干道1个路口2次完整红灯和100米路段15分钟,统计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交通违法数量,违法率每10个百分点扣1分,违法率高于50%该项不得分。

实地检查

考核

类别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得分

(三)

办酒不铺张

7

倡导婚事新办

反对大操大办、奢侈浪费,领导干部、党员团员带头示范,树立健康文明的婚俗新风。

6

查阅资料,随机问卷调查居民10人。

未出台相关办法,扣1分;未开展相关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扣1分;被媒体曝光,扣2分;随机问卷调查10人,根据调查情况打分,2分。

查阅台账

问卷调查

8

倡导丧事简办

反对违规安葬、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杜绝治丧影响交通秩序、干扰居民生活、破坏生态环境、败坏社会风尚。

6

查阅资料,随机问卷调查居民10人。

未出台相关办法,扣1分;未开展相关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扣1分;被媒体曝光,扣2分;随机问卷调查10人,根据调查情况打分,2分。

查阅台账

问卷调查

9

倡导节庆俭办

摒弃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文明、不健康的过节陋习。倡导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形成节俭、文明、健康的节日新风。

6

查阅资料,随机问卷调查居民10人。

未出台相关办法,扣1分;开展“我们的节日”群众性主题活动3次及以上,缺1次扣1分;随机问卷调查5人,根据调查情况打分,2分。

查阅台账

问卷调查

(四)

邻里讲和睦

10

培育百姓好家风

倡导居民家庭立家训、亮家训,引导广大家长言传身教,科学教子,建设文明家庭,弘扬好家风。

4

随机走访集镇3户家庭。

未立家训、亮家训,每户扣1分;未开展最美家庭、星级户等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扣1分。

实地检查

11

 

推行文明公约

倡导集镇、小区、服务窗口制定各具特色的公约、规范、守则,并在醒目位置设立。

4

随机抽查1家窗口单位、1个社区、1处公共场所,随机问卷调查居民10人。

社区、窗口单位、公共场所醒目位置未设置居民公约、行业规范等,每处扣1分。随机问卷调查5人,根据调查情况打分,扣完为止。

实地检查

问卷调查

12

推进志愿服务

搭建志愿服务平台,组建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各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4

查阅资料,检查志愿服务站。

未建立注册志愿服务队伍,扣2分;未常态化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扣2分;未建立志愿服务站,或场地被占用,扣2分。

实地检查

查阅台账

考核

类别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得分

(五)工作

推进

13

工作机制

小城镇文明行动有方案、有措施、有机制,常态化推进。

2

未出台小城镇文明行动方案,扣1分;未纳入文明乡镇测评细则,扣2分;未建立长效推进管理机制,扣1分。

查阅台账

14

宣传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行动宣传教育,小城镇文明行动人人知晓,参与广泛。

3

随机抽查集镇主干道1条和公共场所1个,随机问卷调查居民10人。

主要街路、公共场所无相关公益广告内容,扣1分;居民不知晓文明行动1 人扣1分。

实地检查

问卷调查

15

活动载体

广泛开展文明小区、文明小巷、文明楼幢、文明街路、文明窗口等特色文明细胞创建活动;探索路长、河长、楼长等制度。

3

未开展特色文明细胞创建活动,扣 1分;未建立路长、河长、楼长等制度,扣1分。

实地检查

查阅资料

16

亮点工作

因地制宜开展小城镇文明行动,有特色、有品牌。

7

获得全国、省、市文明乡镇荣誉分别得3分、2分、1分;小城镇文明行动有特色,得2分;具体做法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报道,分别得3分、2分、1分;总体印象,2分。加完为止。

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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