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项目 | 测评内容 | 具体要求 | 分值 | 责任单位 |
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30分 | 1.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制定下发专门文件,有具体实施方案,有明确责任分工。 | 提供电子台帐。有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的会议通知、领导讲话、纪要得2分,有工作责任分工的工作部署或方案等文件(规范文件和相应信息及图片)得3分。 | 5 | 区委办、区府办、区文明办、各镇街 |
2.争当创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的排头兵。 | 有为创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而制定的本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责任分工和督查措施(规范文件)的,得2分。对市级下发的《整改通知书》的内容未整改到位的县(市、区),每次每项减2分,累计最高减6分。在迎接省、全国测评时,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不到位被扣分的,此项工作不得分。 | 6 | 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 |
3.建立县(市、区)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机制。 | 提供电子台帐。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日常工作专项经费的保障机制(规范文件和落实经费的凭证)得1分。有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专项经费保障机制(规范文件和落实经费的凭证)得2分。有春泥计划专项经费保障机制(规范文件和落实经费的凭证)得2分。 | 5 | 区文明办、区财政局 |
4.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措施、办法。 | 提供电子台帐。有本县(市、区)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分工等得2分,有发挥学校龙头作用、家庭基础作用、社区平台和社会各界的保障、帮扶作用,并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的材料及说明(规范文件和相应信息及图片)得3分。 | 5 | 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镇街 |
5.本县(市、区)教育、文化、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有常态化工作品牌或经验。 | 提供电子台帐。有说明本县(市、区)教育、民政、文广新、团委、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部门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面,有创新成功做法、典型经验材料(说明报告),有工作品牌或创新经验的在省级以上媒体所作宣传报道的实景图片(每个部门经验上传1种媒体报道的图片或截图即可,最多3种媒体,图片总量控制在21张以内),得5分,每缺一个部门扣1分,扣完为止。 | 5 | 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 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 |
6.本县(市、区)范围内每年有1至2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 | 提供电子台帐。1)有本县(市、区)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的工作安排,有方案和通知(规范文件)得2分。 | 2 | 区考绩办、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镇街 |
2)有本县(市、区)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包括时间、内容及结果等情况的通报材料(规范文件)得2分。 | 2 | 区考绩办、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镇街 |
二、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25分 | 1.未成年人熟知并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 1)进入学校大门30米内的视线范围就能在显眼处看见张贴或悬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2分;每个教室内都有张贴或悬挂2分,显眼处未看见或发现一个教室没有“24个字”扣2分。 | 4 | 区教育局 |
2)未成年人熟知并背诵、传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和“24字歌”得2分。随机实地考察4所学校,每所学校各抽查5人,每1人不会背诵扣1分,每1人不会传唱扣1分,最多扣4分。 | 4 | 区教育局 |
2.组织好重要时间节点“我的中国梦”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 1)有开展清明祭英烈、烈士纪念日、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或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工作安排方案或通知的规范文件得2分,有活动说明材料的电子文档和每个活动的相关图片各3张得3分。 | 5 |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镇街 |
2)随机实地考察4所学校,每所学校各抽查5名学生,每1人不知晓的扣1分,依次累加,最多扣4分。 | 4 |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镇街 |
3.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常态化。 | 1)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的评选及身边榜样学习活动的年度或经常性工作安排方案、通知的规范文件得1分,有学习活动情况说明的电子文档及3张相关图片的得1分。 | 2 | 团区委、区教育局 |
2)随机实地考察4所学校,每所学校各抽查5人,每1人不知晓的扣1分,依次累加,最多扣3分。 | 3 | 团区委、区教育局 |
4.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 1)有本县(市、区)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工作安排的方案或通知的规范文件得0.5分,有活动情况的电子文档和3张相关图片得0.5分。 | 1 | 区教育局、团区委、各镇街 |
2)随机实地考察4所学校,每所学校各抽查5人,每1人不知晓经典诵读活动的扣1分,依次累加,最多扣2分。 | 2 | 区教育局、团区委、各镇街 |
三、学校教 育25分 |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 1)有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的方案或通知(规范文件)得2分,有取得进展成效材料的电子文档(说明报告)得2分。 | 4 | 区教育局、各镇街 |
2)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四品八德”教育实践活动,开发适合不同学龄段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的校本课程的,得2分。 | 2 | 区教育局、各镇街 |
2.有中小学校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安排和落实情况。 | 有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在中小学校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工作安排的方案或通知等规范文件得1分,有活动过程情况说明的电子文档得1分。 | 2 | 区教育局、区关工委、团区委 |
3.大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措施扎实、氛围浓郁、成效明显) | 1)有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在中小学校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或通知、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得2分。 | 2 | 区文明办、区教育局 |
2)有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当地学校开展创建活动的综合性情况说明的电子文档得2分。 | 2 | 区文明办、区教育局 |
3)随机抽查4所中小学校的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情况,有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有创建工作计划、有创建活动的文字和图片记录、有文明班级创建活动和班级创建活动黑板报、校园显眼处有文明校园创建成果的展示栏、校园网有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动态宣传专栏等各得1分。 | 6 | 区文明办、区教育局 |
4.中小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课落实,效果好。 | 1)有本县(市、区)学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少先队活动课教学安排的规范文件得0.5分,有落实情况说明的电子文档得0.5分。 | 1 | 区教育局、团区委 |
2)随机实地考察4所学校,每所学校各抽查5人,每1人不懂少先队礼节礼仪、国歌奏唱礼仪知识的扣0.5分,最多扣1分。 | 1 | 区教育局、团区委 |
5.中小学校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有具体方案、有实际效果。 | 有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安排的工作方案或通知的规范文件得1分,有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进展和成效情况说明的电子文档得1分。 | 2 | 区教育局 |
6.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措施、落实好。 | 有本县(市、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安排的方案或通知等规范文件得1分,有贯彻落实情况说明的电子文档得1分。 | 2 | 区教育局、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各镇街 |
| 7. 中小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 | 提供本县(市、区)关于中小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的有关安排,如方案或通知等规范文件得1分。 | 1 | 区教育局、区妇联 |
四、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28分 | 1.社区家长学校建设落实,活动效果好。 | 1)说明本县(市、区)建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情况,70%的城市社区已建立了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电子文档得0.5分,说明本县(市、区)依托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和“家风家训”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的电子文档得0.5分。 | 1 | 区妇联、各镇街 |
2)根据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名单,随机进行实地核查社区:①设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得0.5分;②家庭教育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得0.5分。 | 1 | 区妇联、各镇街 |
2.社区(村)、非公企业等有开展“春泥计划”活动的工作计划、专项经费保障、专兼职队伍、各类活动场所、设施等,真正成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子女在双休、寒暑假等节假日期间失管失教的有效载体。 | 1)建立县(市、区)级“春泥计划1+X” 模式的经费保障机制、督查评估机制(规范性文件)分别得1分。 2) 随机考察4个社区或非公企业:建立社区(村)、非公企业等 “春泥计划”工作队伍、管理制度、专项经费使用明细帐、活动项目计划等分别得1分。 3)随机考察4个社区或非公企业:以“春泥计划1+X”模式设立了社区(村)、非公企业等“春泥计划”室内、室外文体活动场所、设施和图书室等分别得1分。 4))随机考察4个社区或非公企业:开展学习雷锋争当美德少年、祭英烈、向国旗敬礼网上签名寄语、文明小公民、小志愿者、日行一善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实践活动不少于12次,各活动主题元素呈现明显,效果良好,分别得1分。 | 14 | 区文明办、各镇街 |
3.社区有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具体措施。 | 说明本县(市、区)社区针对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子女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具体措施和工作成效的电子文档得2分。 | 2 | 区民政局、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各镇街 |
4.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有安排、有效果。 | 主要检查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以及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场所免费开放政策的落实情况,随机抽取4个基地或场所,发现1个未免费扣2分。 | 2 |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区体育局、区科协、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 |
5.建立县(市、区)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1-2所,社区建立心理咨询室,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 | 1)提供本县(市、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辅导站(室)建设、管理、经费保障和使用制度方面材料的电子文档,缺1项扣1分,最多扣4分。 | 4 | 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关工委 |
2)实地查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辅导站场所达100平方米以上的得2分,设施齐全的得1分,通过网络、电话、现场授课等形式正常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的得1分。 | 4 | 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关工委 |
五、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82分 | 1.落实“五个好”要求,完成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年度建设工作任务,有管理制度、活动项目、经费保障和专兼职辅导员队伍。 | 发现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专项资金有挪用、截留等违规现象的,此项工作全部扣除13分,并在评先时一票否决。 1)提供本县(市、区)按乡镇街道数1:1.2比例建成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年具体名单,含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等电子文档,结合实地查看符合要求得1分,有制定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方案、经费保障机制等规范文件的得3分。 | 4 | 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
2)提供关于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领导小组得1分、任务分工得1分、督促检查等方面文件材料的规范文件得1分。 | 3 | 区文明办、区教育局、 |
3)实地查看4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和自建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工作管理制度制订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明细帐建立情况、活动项目安排情况、专兼职辅导员配备情况,发现缺1项的,“五-1” 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年度建设工作内容不得分。 | 6 | 区文明办、区教育局 |
4)实地查看4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和自建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以乐促智;开展力所能及的技能培训活动、以技促能;开展内容鲜活的道德实践活动、以德育人等方面的工作,并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说明的电子文档,符合1项要求得1分,最多得3分。 | 3 | 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
2.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措施具体,普遍开展。 | 提供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和传唱活动的安排方案或通知等规范文件得1分,按要求报送童谣的得2分。 | 3 | 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关工委 |
3.加强网吧管理、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内部秩序良好、无安全隐患、证照齐全、安装使用 “净网先锋”监管软件、取缔“黑网吧”,经营性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 | 1)提供本县(市、区)加强网吧管理方面工作安排的通知或方案等规范文件得1分,有工作情况说明的电子文档得2分。 | 3 | 区文广新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2)随机抽查网吧,未执行实名登记制度或登记人员与上网人员不符的,每1家扣2分,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相关标志的,每1家扣3分;存在未成年人上网的,“五-3”整项网吧管理内容不得分(扣除全部22分)。 | 5 | 区文广新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3)网吧内部环境脏乱、秩序混乱,每1家扣2分;存在吸烟现象的,每1家扣2分;存在烟感、应急灯、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安全通道不畅通等现象的,每1家扣2分,最多扣5分。 | 5 | 区文广新局、区公安消防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4)相关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不齐全或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的,每1项扣2分,最多扣5分。 | 5 | 区文广新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5)未安装“净网先锋”监管软件或未开启使用的,发现1家扣2分。 | 2 | 区文广新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4.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 | 1)提供本县(市、区)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工作安排,如通知或方案等规范文件得1分,有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情况说明的电子文档得1分。 | 2 | 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交警四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
2)中小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有公安民警或协警在校园周边执勤,有专人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随机抽查不同区域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无公安民警或协警执勤,无专人维护交通秩序的,发现1处扣2分。 | 2 | 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交警四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
3)实地考察2-4所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情况,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校园周边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无“刮刮卡”、“洞洞奖”等赌博性文具、玩具出售,任1例每发现1处扣2分,最多扣10分。 | 10 | 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 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
5.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措施、效果实。 | 1)提供本县(市、区)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保障性文件或措施的规范文件得1分,有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儿童工作情况说明的电子文档得1分。 | 3 | 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治办、区妇联、区残联、区慈善总会、各镇街 |
2)实地考察县(市、区)域主要公共场所,发现一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扣3分。 | 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治办、区妇联、区残联、区慈善总会、各镇街 |
6. 本县(市、区)主要新闻媒体、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和社会媒介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宣传。 | 1) 提供说明本县(市、区)在媒体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宣传的情况。得1分;有本县(市、区)刊播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公益广告的情况说明和相关图片,得1分。 | 2 | 区委宣传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慈善总会、区新闻中心、各镇街 |
2)公共广场、商业大街、城市干道: 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教育保护、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益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不低于广告总量的5%,得3分。 | 3 |
3)在温州日报、温州综合频道、《温州宣传》、《温州信息》中发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综合类信息的每篇得2分;在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宣传半月刊》、浙江省文明办简报等纸质类信息中发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综合类信息的每篇得4分;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文明办工作简报中发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综合类信息的每篇得6分。单项信息减半得分。 | 6 |
7.满意度评价(随机问卷调查) | 1)您对本县(市、区)域范围内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的评价。 | 问卷调查,按满意得分值的100%,基本满意得分值的70%,不满意得0分,加权平均计算得分。 | 1 | 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 |
2)您对本县(市、区)域范围内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公益广告的评价。 | 1 |
3)您对本县(市、区)域范围内师德师风的评价。 | 1 |
4)您对本县(市、区)域范围内未成年人礼节礼貌的评价。 | 1 |
5)您对本县(市、区)域范围内未成年人公德意识的评价。 | 1 |
6)您你对本县(市、区)域范围内政府部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工作的评价。 | 1 |
7)您所在社区是否组织过未成年人参加的活动。 | 1 |
8)您所在社区是否组织过“春泥计划”活动。 | 1 |
9)您对本县(市、区)域范围内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工作的评价。 | 1 |
10)您对本县(市、区)域范围内网吧管理工作的评价。 | 1 |
11)您对本县(市、区)域范围内校园周边交通及治安秩序的评价。 | 1 |
12)您对本县(市、区)域范围内未成年人是否享有公平教育的评价。 | 1 |
13)您对本县(市、区)域范围内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的评价。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