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实地考察点位及标准 | 责任单位 |
Ⅰ-2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建 设 | Ⅱ-5 教育实践 | Ⅲ-9 融入日常生活 | 1)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文化阵地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 | 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和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 区文广新局、区党史办、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2)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 城市社区: 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 | 区民政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学校: 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 | 区教育局 |
窗口单位: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 各窗口单位主管部门 |
Ⅱ-6 文化培育 | Ⅲ-12 培育勤劳节俭之风 | 2)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宣传推广“光盘行动”等经验做法。 | 宾馆饭店: 有“节俭养德”或“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的温馨提示。 | 区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 |
Ⅰ-3 培 育 文 明 道 德 风 尚 | Ⅱ-7 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 | Ⅲ-15 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 2)运用基层宣讲、公益广告、专题展览、故事汇巡演等方式,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 | 城市规划馆或文化馆或纪念馆或少年宫: 设有道德模范事迹专题展览。 | 区规划局、区文广新局、区党史办、团区委 |
Ⅱ-8志愿服务制度化 | Ⅲ-16制度化建设 | 4)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 城市社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少年宫、政务大厅、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园、景区: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 区文广新局、区党史办、团区委、区审管办、区卫计局、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旅游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Ⅰ-3 培 育 文 明 道 德 风 尚 Ⅰ-3 培 育 文 明 道 德 风 尚 | Ⅱ-9 文明旅游 | Ⅲ-19 强化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 | 2)车站、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出入境办证大厅、出境口岸进行文明出境游宣传,主要景点、景区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 车站: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文明旅游。 |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 |
出入境办证大厅、出境口岸: 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文明出境游宣传。 | 区公安分局 |
公园、景区: 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旅游局 |
4)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 在建成区内的景点景区内询问若干名游客: 请他们对当地旅游市场秩序作出评价。 | 区旅游局 |
Ⅱ-10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 Ⅲ-21 制作刊播情况 | 2)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等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 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学校、医院、城市社区(小区)、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设施、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政务大厅、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公交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 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既鼓励使用公益广告库的通稿作品,也鼓励各地自行设计创作。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文广新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管办、区金融办、市邮政局瓯海区局、移动瓯海分公司、电信瓯海分公司、联通瓯海分公司、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既鼓励使用公益广告库的通稿作品,也鼓励各地自行设计创作。 |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 |
建筑工地围挡: 公益广告(既鼓励使用公益广告库的通稿作品,也鼓励各地自行设计创作)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 | 区住建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Ⅰ-5 公 平 正 义 的 法 治 环 境 | Ⅱ-15公民权益维护 | Ⅲ-29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 2)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执行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 在正常工作时间里拨打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权举报电话:查验热线接通与服务情况。 | 区人力社保局 |
3)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 | 在正常工作时间里拨打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查验热线接通与服务情况。 | 区市场监管局 |
Ⅰ-6 诚 信 守 法 的 市 场 环 境 | Ⅱ-17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 Ⅲ-33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1)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 2)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 | 政务大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 在显著位置展示诚信主题公益广告或宣传诚信建设内容。 | 区审管办、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Ⅱ-19 文明诚信服务 | Ⅲ-37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 | 1)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3)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 | 政务大厅: ①办事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 区审管办 |
医院、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公交车、出租车、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 区卫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旅游局、区金融办、市邮政局瓯海区局、移动瓯海分公司、电信瓯海分公司、联通瓯海分公司、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 |
Ⅰ-7 健 康 向 上 的 人 文 环 境 | Ⅱ-23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Ⅲ-45基层文化设施 | 1)在街道、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 | 街道综合文化站:①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三种及以上)活动的设备条件;②正常向居民开放;③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 区文广新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①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三种及以上)活动的设备条件; ②正常向居民开放; ③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 区文广新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3)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 文体广场: ①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及时; ②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 区文广新局、区体育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街道、社区晨晚练体育活动点: ①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及时; ②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 区体育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Ⅲ-46 文化服务供给 |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 | 城市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文化馆(站): ①免费开放; ②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 区文广新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Ⅰ-7 健 康 向 上 的 人 文 环 境 | Ⅱ-24市民文明素质 | Ⅲ-47文明行为 | 1)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 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园、景区、社区(小区)、公共广场、公交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①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②无随地吐痰现象;③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④无争吵谩骂现象;⑤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旅游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2)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 政务大厅、宾馆饭店、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①有明显禁烟标识; ②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 区审管办、区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局、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赛场、景区、公园、广场、主要街道、车站等场所文明有序。 | 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 ①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 ②无大声喧哗吵闹现象; ③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④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 区文广新局、区党史办 |
Ⅲ-48 文明交通 |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或依次上下车;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②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 | 市交警支队四大队 |
主要交通路口(交通人流高峰期): 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②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 市交警支队四大队 |
车站、长途汽车站: ①乘客排队候车或依次上下车; ②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 |
Ⅰ-7 健 康 向 上 的 人 文 环 境 | Ⅱ-24市民文明素质 | Ⅲ-49友善礼让 | 1)人行横道上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 主要交通路口(交通人流高峰期):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主动礼让遵守交通信号灯正常通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 | 市交警支队四大队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在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上,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 市交警支队四大队 |
公交车: 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 |
2)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 社区、主要交通路口、公交车站: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 区文明办、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Ⅰ-9 和 谐 宜 居 的 生 活 环 境 | Ⅱ-26 城市规划建设 | Ⅲ-56 基础设施 | 4)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装灯率100%、亮灯率95%;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①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 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 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建成区背街小巷: ①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 ②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路面积水; ③装灯率100%,亮灯率≥95%。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5)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平整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 ①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②市交警支队四大队 |
Ⅲ-57 无障碍设施 | 1)文化、商业、医疗、学校等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车站、政务大厅、医院设有无障碍卫生间,能够正常使用。 | 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文化设施、新建社区(小区)、医院、学校、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区残联、区审管办、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政务大厅、医院: ①设有无障碍卫生间; 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区残联、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区审管办、区机关事务局、区卫计局 |
Ⅰ-9 和 谐 宜 居 的 生 活 环 境 | Ⅱ-27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 | Ⅲ-58城市精细化管理 | 2)开展城乡清洁行动,抓好公路、河道沿线和城市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集中治理; | 建成区到乡镇的公路(河道)沿线: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面源污染现象。 | 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治水办)、区塘河管委会、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建成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②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 ①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3)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公交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集贸市场、商场超市: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②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③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旅游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4)依法规范管理,公共秩序良好,无违章停车、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
Ⅲ-60 社区生活环境 | 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 2)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 3)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4)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 城市社区及小区: ①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 ③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④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Ⅱ-28 医疗与公共卫生 | Ⅲ-61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3)依托本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 医院: 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 区卫计局 |
Ⅰ-10 安 全 稳 定 的 社 会 环 境 | Ⅱ-30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 Ⅲ-64公共安全保障 | 2)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 政务大厅、城市社区及小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火车站、长途汽车站:①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②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 | 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分局、区审管办、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区住建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Ⅲ-65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 1)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 | 商场超市、集贸市场: 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 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
2)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 拨打问题药品举报电话: 查验电话接通及服务情况。 | 区市场监管局 |
Ⅲ-67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 1)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 | 城市避难场所: ①设有避难场所的标识牌; ②功能完备,设备维护及时。 | 区民政局、区应急办、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Ⅰ-12 长 效 常 态 的 创 建 工 作 机 制 | Ⅱ-36 群众广泛参与 | Ⅲ-81 宣传动员 | 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 城市社区、公共广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 区文明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Ⅱ-38 以城带乡、城乡共建 | Ⅲ-87 环境整治 | 2)农村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脏乱差现象。 | 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乡镇、街道办事处: ①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②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小广告乱张贴等现象; ③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现象; ④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乡风。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Ⅲ-88 民风建设 | 2)农村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