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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泽雅镇党委,区属有关单位: 现将《瓯海区文明办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温州市瓯海区文明办 2017年5月8日印发 瓯海区文明办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提高信息工作质量,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达标要求 1、各镇街、经济开发区(200分) 2、区文明办各科室(100分) 二、考核内容 (一)纸质信息。纸质信息指反映各地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中的创新举措、有效经验,或各地精神文明建设某项工作近期的推进情况、主要措施和重点成效,被纸质刊物采用的信息。被市文明办采稿的,每篇计20分,由区文明办综合编写采用的,供稿镇街计10分。被省文明办采稿的,每篇计40分,由区文明办综合编写采用的,供稿镇街计20分。被《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导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简报》采稿的,每篇计60分,由区文明办综合编写采用的,供稿镇街计30分。 (二)网站信息。网站信息指被中国文明网、中国文明网温州站、中国未成年人网站采用的信息,分为要闻类和动态类。 1、要闻类信息。被中国文明网、中国文明网温州站首页文明聚焦、焦点图片等栏目采稿。中国文明网每篇计15分,中国文明网温州站每篇计10分。 2、动态类信息。被中国未成年人网站或被中国文明网温州站文明播报、文明评论、六城九市、基层创建、最美风尚、未成年人、我们的节日等栏目采稿。被中国未成年人网站或中国文明网温州站采稿的,每篇计5分,由区文明办综合编写采用的,供稿镇街计2分。被瓯海文明网采稿的,每篇计2分。 (三)订阅号信息。各镇街的精神文明建设相关活动信息被文明瓯海、文明温州等公众微信号采用或转发的信息,每篇计10分。 三、计分办法及结果运用 1、信息稿采取累计计分办法,即被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信息刊物或网站采用,包括领导批示,分别予以累计加分。录用计分标准见附件。 2、实行信息加、减分制度,根据各镇街的信息报送情况、信息约稿完成情况,在年度考核时,适情予以加5-10分;对全年没有1篇纸质信息被采用情况予以减分。 四、考评要求 1、报送方式:信息文字和图片请发送至电子邮箱:ohwmb@163.com。 2、考核情况将纳入各镇街精神文明建设线上年终考绩,年终信息未达到达标分,按与达标分的差距,每差10分(含10分以内)扣除年终信息考核基本分5%的分数,以此类推。
附件:考核计分一览表
附件 考核计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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