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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瓯联创发〔2017〕1号温州市瓯海区深化“六城联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18 来源:文明办 字体:[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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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泽雅镇党委、人民政府,区深化“六城联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针对当前“小广告”泛滥和群众投诉多、反应强烈的问题现状,经研究,决定开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全域覆盖,坚持“四个一律”(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小广告”一律清理,对违法发布“小广告”行为一律重罚,对内容违法的“小广告”一律侦办,对违法“小广告”联系电话一律停机),扎实推进“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小广告”常态管理,着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沿街门店、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建筑工地及城中村。

三、整治内容

1.全面清理整治范围内所有墙壁、门窗、地面、箱体、树干、电线杆、工棚、交通设施以及其他构建物上的各类喷涂、张贴的“小广告”。

2.对乱涂、张贴、乱写、乱画、乱发“小广告”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严管重罚。

3.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管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常态化管理。

四、职责分工

区文明办(联创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督办工作;牵头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监督曝光;联系纪检监察部门及时问责工作不力的单位和有关人员。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区管公园、广场、道路等户外公共场所和区管路灯等市政设施的“小广告”清除工作;落实好《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对影响市容市貌的乱涂、张贴、乱写、乱画、乱发“小广告”违法行为进行严查重罚,露头就打,不留死角。

区公安分局:对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的内容涉及违法犯罪的“小广告”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取证,严厉查处利用“小广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行为和人员,深挖违法“小广告”窝点、源头及幕后;为“小广告”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严厉打击阻碍执法、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交警支队四大队:负责做好所属交通设施“小广告”清除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牵头做好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小广告”清除工作;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建筑工地围墙、施工房“小广告”清除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查处制假和制作非法“小广告”窝点,依法查处违法广告。

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动车南站“小广告”清理工作。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负责督促指导温州汽车南站“小广告”清除工作。

区财政局:落实整治工作经费,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区供电分局:负责做好所属配套设施上的“小广告”清理工作。

中国移动瓯海分公司、中国电信瓯海分公司、中国联通瓯海分公司:负责做好本系统广告的依法发送;做好所属配套设施上的“小广告”清理工作,并配合执法部门进行“小广告”违法取证工作;对城管执法部门提供的“小广告”联系号码先进行停机。

镇街及经济开发区: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做好属地“小广告”的整治和清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5月15日)。召开“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动员各责任部门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集中造势,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小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以及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推进、严管重罚的决心。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6日—6月30日)。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全面部署发动,按照整治任务,切实履行职能,集中力量,组织“小广告”清除攻坚,并做好堵疏结合工作。执法部门重拳出击,对已清除区域出现的“小广告”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从重从快进行处罚。执法部门在集中整治阶段,要各曝光10起以上典型查处案例。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31日)。区文明办(联创办)牵头对“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对未完成整治任务或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督办,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四)长效巩固阶段(8月1日以后)。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按照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小广告”清除、查处长效机制,坚持露头就打,抓好常态管理,确保“小广告”不反弹。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小广告”整治专项工作是我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组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整治队伍,周密制订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工作督查,加快工作进度,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在集中整治阶段要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每周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人:俞航,联系电话:89500509;邮箱:ohwmb@163.com)

2.强化整治合力。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要靠前站位,加强协调、沟通、配合,杜绝扯皮推诿现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履职尽责,联动推进。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由区文明办(联创办)牵头有关部门,加强“小广告”整治工作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做好跟踪督查,通报问题,抓好整改。

3.创新工作手段。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要针对“小广告”量大、面广、易反复的问题,创新管理手段,保持常态长效。要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网格员”“监督员”等队伍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要堵疏结合,科学合理设置信息栏,引导“小广告”规范发布。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小广告”治理市场化运作模式,试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行专业化清理、专业化管控、专业化维护。

4.加强督促检查。区文明办(联创办)要联合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定期不定期对“小广告”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监督团成员适时进行巡查督办,推进工作落实,常态长效。要严格考核制度,把整治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温州市瓯海区深化“六城联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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