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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瓯文明委〔2017〕6号关于印发《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及温州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职能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时间:2017-07-17 来源:文明办 字体:[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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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泽雅镇党委、人民政府,区文明委成员单位:

今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考核年,为贯彻落实测评指标要求,现将《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及温州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职能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认真落实。

     

       温州市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

 

温州市瓯海区文明办             2017年6月20日印发


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

操作手册及温州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职能任务分解表

 

2017年5月

 

目   录

 

说        明…………………………………………………………(3)

网上申报部分…………………………………………………………(4)

 实地考察部分…………………………………………………………(32)

 问卷调查部分…………………………………………………………(41)

 主要指标解释…………………………………………………………(44)

 

说    明

 

一、《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是《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的配套文件,依据《测评体系》12个测评项目、90项测评内容、188条测评标准,进行指标细化,明确具体要求。

二、测评数据采取网上申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3种方式采集。网上申报数据主要为市区数据(明确要测评农村地区的标准除外);数据采集时间期限原则上以本轮创建周期为准,相关具体要求在测评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统一发布。实地考察由国家统计局和中央文明委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实施。问卷调查包括入户调查和随机街访两种方式。

三、本操作手册由中央文明办发布并负责解释。

 


网上申报部分

 

一、中央文明办开设“网上申报系统”,测评前将网址、用户名及密码发给参评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规定的需要进行网上申报的指标均由参评城市(区)通过网上报送。

二、网上报送材料分为四种格式——规范文件、说明报告、实景图片、统计表格。规范文件需扫描文件的红头页或盖章页制作成图片格式上报,文件主体部分可以说明报告形式上传,由省级主管部门提出评价意见的需同时提供红头页和盖章页。说明报告要按照字数要求写出文字说明,以WORD、WPS或永中格式上传,有关制度、举措、数字方面的说明需注明来源出处。实景图片要求提供现场照片、样报图片或电视截屏,统一制作成JPG或JPEG格式上传,每张图片容量不能大于2M。实景图片数量要求测评前将在“网上申报系统”上统一发布。统计表格由各地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模板进行填写,加盖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公章,扫描制作成图片格式文件上传。

三、网上申报评分方法采用“状态描述法”,以A、B、C、C#进行评价。A为满分,B为66%,C为33%,C#为0分。

 

指标

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网上申报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Ⅱ-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Ⅲ-1
干部群众全面深入学习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作为党委政府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

提供反映区委工作规划和推进实施的规范文件。

区委办、区委宣传部

2)系统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的学习,专题学习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

①说明区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部门通过个人自学、集体交流、理论研讨、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群众全面学习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提供区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的情况(说明报告);
③区有关部门提供反映干部群众学习研讨成果的文章资料汇编(实景图片)。

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

Ⅲ-2
健全完善学习制度

1)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为示范带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完善督查考核办法;

①提供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的情况(统计表格);
②提供区级委办局党委(党组)、街道办事处建立完善学习制度的规范文件;
③提供区委或区委办或区委组织部关于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的规范文件。

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各镇街

Ⅱ-2
学习宣传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Ⅲ-3
加强宣传

阐释

深入开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内在联系和实践要求。

①提供反映区委宣传部部署“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学习宣传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本区新闻媒体宣传阐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和网络信息中心

Ⅲ-4
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1)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到基层一线宣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①说明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专家学者到基层一线的宣讲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②说明运用展览展示等形式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2)积极稳妥做好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

提供区属新闻媒体做好热点难点问题舆论引导的情况(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和网络信息中心

Ⅱ-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

Ⅲ-5

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系统化长期化

1)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坚定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①提供反映区有关部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群众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2)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中国道路宣传教育,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①提供区属新闻媒体开展成就宣传的情况(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②说明区有关部门在重要时间节点(清明、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十一及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运用网上访谈、基层宣讲、展览展示、演讲征文等方式,组织开展中国道路宣传教育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和网络信息中心

3)党委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经常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掌握领导权、话语权;

提供区委常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委办

4)加强法治意识、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家庭意识教育。

说明区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委宣传部

Ⅱ-4
组织实施

Ⅲ-6
制定实施方案

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①提供区委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的年度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文件)。

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Ⅲ-7
建立健全机制

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

①提供反映本区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反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成效纳入本区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的规范文件;
③说明定期开展督查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考绩办

 

Ⅱ-5教育实践

 

Ⅱ-5教育实践

 

Ⅱ-5教育实践

 

 

Ⅲ-8

深化推广普及

 

Ⅲ-8

深化推广普及

1)主要新闻媒体、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持续有效宣传普及12个主题词;

①分别统计区属报纸、网络开设专题专栏宣传核心价值观的情况(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②说明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不少于2种)拓展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平台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和网络信息中心

2)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采取张贴悬挂、刊登刊播等方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提供在公共场所、建筑围挡、公共交通工具等,利用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道旗灯箱、车载电视张贴刊播核心价值观的实景图片。

区教育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

3)编写通俗读物,开展宣讲解读;

说明区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深入城乡基层,运用讲坛论坛、座谈交流、通俗读物等,开展核心价值观宣讲解读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

4)运用文艺形式和民族民间文化样式传播核心价值观。

提供其他文化团体创作推出展示核心价值观的电影、电视剧、广播剧、小说、诗词、戏剧、动漫、歌曲、曲艺等文艺作品(不少于3种)的剧照、海报、封面照片或新闻报道截图。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

 

Ⅲ-9

融入日常生活

 

Ⅲ-9

融入日常生活

1)依托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

①说明依托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基层文化设施组织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②说明把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课外活动基地建设之中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③说明运用道德讲堂、文化讲堂等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广新局、区科协、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2)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说明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在党员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3)运用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传播主流价值。

提供反映建立和规范礼仪制度的规范文件,说明开展纪念庆典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团区委

Ⅲ-10

发挥榜样作用

1)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

①说明本区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说明举办“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2)开展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凡人善举等学习宣传活动;

说明本区开展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凡人善举的学习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新闻和网络信息中心、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3)开展文化界、体育界、教育界、科技界人士及企业家“重品行、树形象、做榜样”活动;

说明区有关部门开展活动,加强公众人物社会责任教育,提升道德境界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文广新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科协、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4)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引领作用。

说明区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Ⅱ-6
文化培育

Ⅲ-11
培育良好家风家教

1)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

①提供反映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活动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开展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文明办、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2)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进领导干部廉洁家庭建设,开展持续新闻宣传。

①提供区文明办、妇联等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本区开展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③提供区属报纸宣传家庭文明建设的情况(实景图片)。

区妇联、区文明办、区纪委、区新闻和网络信息中心、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Ⅲ-12

培育勤劳节俭之风

1)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

说明本区开展主题活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批评反面典型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文明办、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Ⅲ-13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1)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①提供区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的年度安排(规范文件);
②说明至少3个传统节日期间全区开展主题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③提供春节、清明、端午、中秋节期间区属报纸、网络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的情况(实景图片)。

区文明办、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2)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加强对历史文化名胜、文物古迹、传统古村落的保护。

①提供区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文件;
②列举本区加强历史文化名胜、文物古迹、传统古村落保护工作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区文广新局

Ⅱ-7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

Ⅲ-14

选树道德模范

1)建立完善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制度,发动群众选树典型性、先进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标杆;

①提供区文明委或文明办制定的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办法(规范文件);

②说明本区广泛发动群众推荐道德模范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③提供本区入选全国道德模范(含提名奖)名单和人数(说明报告);

④提供本区入选省级、市级道德模范的人数和名单(说明报告)。

区文明办

2)建立健全道德模范帮扶礼遇制度,加强对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管理。

①提供反映区文明委或文明办建立健全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制度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本区帮扶道德模范的人数、资金及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③列举区文明委贯彻中央文明委《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区文明办

Ⅲ-15
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1)在媒体开展“德耀中华”道德模范专题宣传;
2)开展道德模范事迹展览展示、基层巡讲、“故事会”巡演以及道德模范“传帮带”等学习宣传活动。

通过“道德模范在身边网上大看台”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实景图片)。

区文明办

 

Ⅱ-8
志愿服务制度化

 

 

Ⅲ-16
制度化建设

 

1)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

提供区文明委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年度工作安排(规范文件)。

区文明办、团区委

2)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10%,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70%,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25个小时;

①提供区属报纸、网络对志愿服务活动和优秀志愿者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的情况(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②统计建成区登记在册志愿者人数占建成区人口总数的比例(统计表格);
③说明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的情况(说明报告);
④说明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说明报告)。

团区委

3)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等机制。

①提供区文明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从建成区抽选若干社区或单位,每个社区或单位需提供:
招募志愿者的情况(说明报告);培训志愿者的方案、培训教材、培训现场实景图片;记录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信息的情况(说明报告);组织志愿者星级认定或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情况(说明报告);对志愿者给予回馈的情况(说明报告)。

团区委、区文明办

Ⅲ-17

志愿服务活动

1)落实中央文明办《社区志愿服务方案》,确定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

提供区文明委或文明办下发的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的规范文件。

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团区委

2)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

①提供区有关部门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年度工作安排(规范文件),分别统计活动情况(统计表格);
②说明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的情况(说明报告);
③分别说明本区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志愿服务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④从建成区抽选若干社区,提供文化、医疗卫生、法律、环保、消防等专业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旅游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老龄办、交警四大队、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Ⅱ-9
文明旅游

Ⅲ-18
制度机制建设

1)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统筹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制度;

①提供建立区级联席会议制度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每年召开联席会议的至少2次情况记录(说明报告)。

区文明办、区旅游局

2)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游客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

①提供区文明办或旅游部门落实《暂行办法》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建立游客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的具体举措和执行情况(说明报告)。

区旅游局

Ⅲ-19
强化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

1)新闻媒体做好文明旅游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旅游黄金时节有热潮,宣传引导常态化;

说明法定节假日期间区属媒体新闻报道情况(实景图片)。

区旅游局、区新闻和网络信息中心

3)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把好护照关、组团关、出境关、交通关、落地关、行程关。

①提供区级旅游部门制定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本区在把好“六关”方面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区旅游局、区公安分局

4)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旅游局

 

Ⅱ-10“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Ⅱ-10“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Ⅲ-20

公益广告宣传形成制度

 

1)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文明委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①提供反映本区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具体举措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反映本区建立健全文明委统筹指导,工商、新闻出版广电、住建、交通运输、工信、网信等部门各负其责的运行机制的规范文件。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2)落实中央文明办年度公益广告主题宣传任务;

说明落实中央文明办年度“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主题和相关工作安排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Ⅲ-21
制作刊播情况

 

Ⅲ-21
制作刊播情况

 

2)自行制作刊播高质量、有新意的公益广告作品;

提供本区依据年度宣传主题,自行设计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实景图片)。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3)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刊播公益广告;

①提供区属报纸、刊登公益广告的情况,每月不少于2个整版(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②提供政府网站、区级新闻网站的网址(实景图片)。
注: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经营性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运用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和网络信息中心

4)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刊播公益广告。

①提供城市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刊播公益广告的情况(实景图片);
②提供城市建筑围挡刊播公益广告的情况(实景图片);
③提供长途汽车站、火车刊播公益广告的情况(实景图片)。
注:车站、影剧院、商场、宾馆、城市社区、广场、公园、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广告设施或其他适当位置,市区建筑工地围挡、景观等构筑物,要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设置发布要整齐、安全、无污损,与环境相协调,美化周边环境。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Ⅱ-11
网上精神文明建设

 

Ⅲ-22
网络文明传播

1)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线上线下互动,推动与当地媒体融合互动;
2)壮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加强网络评论的业务培训。

①说明本区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说明本区壮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加强网络评论的业务培训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Ⅲ-23
网德建设工程

1)开展创建文明网站活动,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

说明本区部署开展创建文明网站活动,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效果(说明报告)。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2)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和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提供本区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和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的情况总结(说明报告)。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公安分局

Ⅱ-12
党风廉政建设

Ⅲ-24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1)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

①提供本区部署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讲党课、区直机关专题学习研讨的情况总结(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

2)大力学习宣传优秀党员干部。

说明区属媒体学习宣传优秀党员干部的情况(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

Ⅲ-25
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提供反映本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反腐败教育工作制度的规范文件。

区委办、区纪委

Ⅱ-13
政务行为规范

Ⅲ-26
依法行政

1)推进政府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管理;

①提供本区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推进综合执法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本区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府办、区法制办

2)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

①列举政府部门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②说明本区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的效果(说明报告)。

区府办、区审管办

Ⅲ-27
政务公开

1)公布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

①说明政府部门公布权力清单、执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说明政府部门推进责任清单工作的进展情况(说明报告)。

区府办

2)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列举政府部门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区府办

Ⅱ-14
法治宣传教育

Ⅲ-28
全民普法教育

1)完成普法规划任务,引导全体人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①提供区有关部门落实全国普法规划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市教育部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①说明本区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②提供本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

3)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①说明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②说明本区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文化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司法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Ⅱ-15
公民权益维护

 

Ⅲ-29
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1)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①提供本区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规范文件;
②统计由财政保障的区级法律援助机构的数量以及市级财政经费投入的总量(说明报告)。

区司法局

2)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执行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①说明区级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部门、协调程序,提供维权举报电话(说明报告);
②提供反映本区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规范文件,列举主要措施(说明报告)。

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

3)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

①提供反映区有关部门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机制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本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说明报告);

③列举本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说明报告)。

区市场监管局

Ⅱ-15
公民权益维护

Ⅲ-30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权益保护

1)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

①提供本区负责残疾儿童、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的机构或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说明报告);
②提供反映本区落实孤儿供养标准的规范文件。

区民政局、区残联

2)统筹规划残疾人劳动就业,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

提供反映本区统筹规划残疾人劳动就业的规范文件,列举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说明报告)。

区残联、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

3)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

①提供反映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区级财政对养老服务的投入经费情况(说明报告)。

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4)有机构承担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①提供本区承担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机构或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说明报告);
②说明市有关部门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民政局、区妇联

Ⅱ-16
基层民主政治

Ⅲ-31
基层党群组织建设

加强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

列举本区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Ⅲ-32
社区民主建设与

管理

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①列举本区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②从建成区选取若干社区,提供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民政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Ⅱ-17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Ⅲ-33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

①提供区委、区政府或由其明确的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贯彻《纲要》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住建、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推动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的情况(说明报告);
③提供地方公共信用信息网络平台网址,说明网络平台的信用信息记录更新情况(说明报告)。

区府办、区发改局(信用办)、区审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国税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

2)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

提供反映区委、区政府或区文明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年度工作安排的规范文件。

区府办、区发改局(信用办)、区文明办

Ⅲ-34
诚信奖惩制度

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守信优待政策,对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戒,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①提供反映区有关部门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的规范文件;
②分别列举守信优待政策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说明报告);
③说明工商、质检、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部门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发改局(信用办)、区文明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

Ⅲ-35
诚信教育实践

1)媒体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

①提供区属媒体宣传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诚信人物的情况(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②统计区属媒体揭露失信败德行为的情况(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区发改局(信用办)、区文明办、区新闻和网络信息中心

2)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等活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

①提供本区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窗口行业、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②提供本区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发改局(信用办)、区文明办、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Ⅱ-18
市场监管

Ⅲ-36
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1)建立和完善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

①列举打击假冒伪劣的区级主管部门(说明报告);
②简述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的主要内容(说明报告)。

区市场监管局

2)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提供本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市场监管局

Ⅱ-19
国民教育

Ⅲ-37
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

>1000(元)

>700(元)

≤700(元)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地税局

Ⅲ-38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措施,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

列举本区的主要措施(说明报告)。

区教育局

Ⅲ-39
学校管理

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①说明中小学建立校务公开与收费公示制度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提供区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教育局

Ⅱ-20科学普及

Ⅲ-40

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利用全民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时间节点,深化拓展科普活动。

①提供区有关部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在全民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时间节点开展科普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科协、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Ⅱ-21
民族团结进步

Ⅲ-41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

①列举区有关部门对城市散杂居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权益保障、法律援助方面给予引导和帮助的简要情况(说明报告);
②说明区有关部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情况(实景图片)。

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

 

Ⅱ-22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Ⅲ-42
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

1)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制定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地方标准;

提供本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规范文件)。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

2)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①提供反映本区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的规范文件;
②列举本区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

Ⅲ-43
文化事业发展

1)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①说明近两年文化投入增幅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比较关系(说明报告);
②说明近两年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及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较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财政局、区文广新局

2)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免费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①提供区辖区域内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说明报告);
②说明区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免费开放的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建立情况(说明报告)。

区文广新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Ⅲ-44
基层文化设施

1)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

说明本区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综合文化活动场的费用占城市住房开发投资的比率(统计表格)。

区文广新局、区财政局、

2)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①说明本区文体广场建设的总体情况(说明报告);

②统计本区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的数量(统计表格);

③统计本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统计表格)。

区文广新局、区体育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3)鼓励影院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增加观影设施。

简述本区增加观影设施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文广新局

Ⅱ-22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Ⅲ-45
文化服务供给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

提供反映本区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的规范文件。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2)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提供本区开展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3)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说明区、街道开展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
注:区级政府组织的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运动项目超过5项),每年一次以上;区政府组织的单项体育活动区级每年3次以上。

区委宣传部、区体育局

Ⅱ-23
市民文明素质

 

Ⅱ-23
市民文明素质

Ⅲ-46
文明交通

1)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说明本区实施行动计划的主要举措(说明报告)。

交警四大队、区文明办、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

3)建成区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交警四大队

Ⅲ-47
公益活动

1)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捐赠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①说明本区开展公益活动(至少4种)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提供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公益活动(至少3种)的简要情况(说明报告);
③统计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比例或千人口献血人次(统计表格)。
注: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或千人口献血人次>10;每献血200毫升折算为1人次。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

2)设计开展网络公益活动。

列举本区设计开展的特色网络公益活动项目(说明报告)。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

Ⅲ-48
见义勇为

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

①提供反映区有关部门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的规范文件;
②列举本区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的具体措施(说明报告)。

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

Ⅱ-24
经济

发展

Ⅲ-49
人均GDP

水平

高于本省(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等于本省(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低于本省(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统计局

Ⅲ-50
单位GDP

能耗

低于本省(区)年度控制目标

等于本省(区)年度控制目标

高于本省(区)年度控制目标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统计局

Ⅲ-5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高于本省(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等于本省(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低于本省(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统计局

Ⅱ-25
公共服务

Ⅲ-52
街道设施

1)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行;

说明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情况(说明报告)。
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已建成或正在建设,均视为达标。“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正在建设”指:按照行业标准,已经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完成项目招标,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办法等。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Ⅲ-53
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

>20%

>15%

≤15%

统计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统计表格)。

区交通运输局

Ⅲ-54
社区生活环境

3)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说明区有关部门倡导“垃圾减量分类”,推行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Ⅱ-26
医疗与公共卫生

Ⅲ-55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人。

①统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比率(统计表格)②统计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统计表格)。

区卫计局、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Ⅱ-27
社会保障

Ⅲ-56
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

100%

>90%

≤90%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人力社保局

Ⅲ-57
城镇登记失业率

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等于年度控制目标

高于年度控制目标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人力社保局

Ⅱ-28
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Ⅲ-58
公共安全保障

1)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列举区有关部门的具体措施(说明报告)。

区公安分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Ⅲ-59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1)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

①列举区有关部门的具体措施(说明报告);
②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Ⅲ-60
饮用水

安全

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Ⅲ-61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1)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

①提供反映本区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本区开展减灾、防灾宣传教育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应急办

2)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

提供区有关部门的规范文件。

区应急办

Ⅲ-62

安全生产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安监局

Ⅱ-29
社会治安

Ⅲ-63
治安管理

1)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

提供区有关部门加强服务管理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

2)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犯罪成效明显;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

4)有效预防打击传销活动。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

Ⅱ-30
城市绿化

Ⅲ-64
建成区绿地率*

>31%

>28%

≤28%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做出评价(规范文件)。
注:*为调节指标。调节指标的上行为东部、中部、东北部的城市的标准,下行为西部城市的标准。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六省;东北部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1%

>18%

≤18%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Ⅲ-65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8(平方米)

>6(平方米)

≤6(平方米)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做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Ⅱ-31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Ⅲ-66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90%

≤90%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做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Ⅲ-67
消除黑臭水体

城市建成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做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塘河管委会、区治水办(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

Ⅲ-68

城市空气质量

全年优良天数比例≥80%,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

全年优良天数比例≥70%,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等级为良好

完成省级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达标等级)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做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环保局

Ⅱ-31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Ⅲ-69
城市水环境质量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按国家规范划分保护区,且水质达到Ⅲ类;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做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环保局

2)城市市辖区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连续三年上升,或达到70%;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做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环保局

3)城市市辖区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连续三年下降或无劣于Ⅴ类水体。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做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环保局、区治水办(区水利局)

Ⅲ-70

环境管理

1)未被环保部挂牌督办或无区域、流域限批;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做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环保局

2)无因本市市域内环境污染事件造成本地或其他地区饮用水源地污染并停水事件。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做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环保局

Ⅲ-71
公众参与

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①提供本区部署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的年度安排(规范文件);
②说明区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宣传生态文明理念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③列举本区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区环保局、区文明办

Ⅱ-32
土地资源管理

Ⅲ-72
耕地、林地保护

1)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做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国土资源局

2)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

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做出评价(规范文件)。

区国土资源局

Ⅱ-33
组织领导体制

Ⅲ-73
党委政府重视

1)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提供区委区政府的规范文件。

区委办、区府办、区文明办

2)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职尽责,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

①提供区委区政府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事项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提供反映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说明(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委办、区府办、区文明办

Ⅲ-74
文明委组织协调

1)各级文明委及其办公室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具体的保障措施,负起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责;

提供反映区文明委及其办公室健全工作制度的规范文件。

区文明办

2)文明委成员单位落实责任,群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①说明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说明群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文明办

 

Ⅱ-34群众广泛参与

 

Ⅱ-34群众广泛参与

Ⅲ-75

宣传动员

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提供区属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经常化宣传精神文明创建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新闻和网络信息中心

Ⅲ-76
群众参与

1)创建工作规划、重要举措、所办实事等公开发布宣传,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提供本区的情况总结(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文明办、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2)为市民群众参与创建工作搭建平台、畅通渠道;

列举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区文明办、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Ⅲ-77
群众评价

 

  Ⅲ-78
群众评价

1)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认真处理群众举报问题;

①提供反映区文明委或文明办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本区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设的举报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提供有效处理群众举报问题的情况总结(说明报告)。

区文明办

2)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查找存在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①统计本区组织问卷调查或民意测评的情况(统计表格);
②列举通过征求民意查找到的突出问题,说明整改情况(说明报告)。

区文明办

3)建立健全群众评价机制,以群众满意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

说明建立群众评价机制的具体办法(说明报告)。

区文明办

Ⅱ-35
文明单位创建

Ⅲ-79
扩大创建覆盖面

1)在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景区等普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

①提供区文明委部署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规范文件);
②提供本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管理办法(规范文件);
③说明基层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④说明本区将文明单位创建延伸到“两新”组织的举措和成效(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文明办

2)文明委成员单位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文明创建活动。

①提供反映区文明委部署开展文明行业创建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本区窗口单位开展文明行业创建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区文明办

Ⅱ-36以城带乡、城乡共建

 

Ⅱ-36以城带乡、城乡共建

Ⅲ-80

帮扶共建

1)落实城市支援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政策;

说明区有关部门政策措施内容和帮扶资金的落实情况(说明报告)。

区委农办、区文明办

2)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经常化,组织城市文明单位与村镇结成对子长期帮建。

提供区级相关部门开展“三下乡”活动、文明单位与村镇结对子的情况(统计表格)。

区委农办、区文明办区文广新局、区科技局、区科协、区卫计局

Ⅲ-81
环境整治

1)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有效支持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

①分别说明本区支援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的具体措施和投入资金情况(说明报告);
②说明本区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实现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县)处理”的情况总结(说明报告);
③统计农村垃圾处理率(统计表格)。
注:农村垃圾处理率>90%。

区委农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

列举具体措施(说明报告)。

区环保局

Ⅲ-82
民风建设

1)支持农村有效整治不良风气等突出问题;

①说明本区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作用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提供本区支持农村有效整治不良风气等突出问题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文明办

2)支持农村地区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镇(乡)、文明集市创建。

提供工作总结(说明报告)。

区文明办

Ⅱ-37加强动态管理

 

Ⅱ-37加强动态管理

 

Ⅲ-83

创建活动

常态化

 

1)明确本市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长效机制;

提供反映本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标准及长效机制的规范文件。

区文明办

Ⅲ-84

创建活动

常态化

2)制定文明创建工作负面清单,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突击迎检和扰民行为等;

①提供区文明委制定的文明创建工作负面清单(规范文件);
②说明本区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突击迎检、扰民行为的制度设计、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

区文明办

3)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形成文明创建评先的淘汰退出机制。

①提供区文明委制定的创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规范文件);
②统计本区文明创建中各类荣誉称号管理和淘汰退出情况(说明报告)。

区文明办

Ⅱ-38
完善保障机制

Ⅲ-85
投入保障

1)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说明区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的情况(说明报告)。

区文明办、区财政局

2)加强基层创建工作力量,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

①提供区委区政府在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及取得的进展成效(说明报告);
②说明区基层创建工作队伍建设情况(说明报告)。

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

荣誉称号

获得国家、有关部委的荣誉称号

每获得一项有效荣誉称号得1分,6项以上(包括6项)得6分。

①提供所获荣誉称号的完整名称、颁发时间与颁发机构,并统计所获荣誉称号次数(统计表格);②提供所获荣誉称号的牌匾或证书的照片(实景图片)。

区文明办

 

实地考察部分

 

一、实地考察依据《统计法》规范操作,按照地点类型统一、考察主体统一、考察方式统一的原则采集数据。

二、实地考察主要以暗访方式进行,随机抽取考察点。

三、测评队员分若干组别,只负责对不同考察点进行现场调查,将客观记录按照规范流程上报。

四、测评软件系统对考察记录进行汇总,自动生成实地考察成绩。


指标

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实地考察点位及标准

责任单位

Ⅱ-5
教育

实践

Ⅲ-8
深化推广普及

2)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采取张贴悬挂、刊登刊播等方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城市主干道、广场、建筑围挡、社区、公园(景区)、中小学校:
运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橱窗展板、车载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Ⅲ-9
融入日常生活

1)依托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

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广新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2)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城市社区:
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

区民政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中小学校:
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

区教育局

窗口单位: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各行业主管部门

Ⅱ-6
文化

培育

Ⅲ-12
培育勤劳

节俭之风

2)开展文明餐桌活动。

宾馆饭店:
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温馨提示。

区文明办、区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Ⅲ-13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加强对历史文化名胜、文物古迹、传统古村落的保护。

建成区的历史文化名胜、文物古迹:
①名胜、古迹保护完好状况;
②无人为损坏或疏于管理现象。

区文广新局

Ⅱ-7
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

Ⅲ-15
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2)开展道德模范事迹展览展示、基层巡讲、“故事会”巡演以及道德模范“传帮带”等学习宣传活动。

城市规划馆或文化馆或博物馆或纪念馆或少年宫(从本市“道德模范在身边网上大看台”的报送点位中选取1个):
设有道德模范事迹专题展览。

区文明办

Ⅱ-9文明旅游

Ⅲ-19

强化教育引导和

监督管理

2)机场、车站、码头、旅游集散中心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出入境办证大厅、出境口岸进行文明出境游宣传,主要景点、景区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车站、旅游集散中心: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文明旅游。

区旅游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

出入境办证大厅、出境口岸、旅行社:
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文明出境游宣传。

区公安分局、区旅游局

建成区内的景点、景区:
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区旅游局

4)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在建成区内的景点、景区内询问若干名游客:
请他们对当地旅游市场秩序作出评价。

区旅游局

Ⅱ-10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Ⅲ-21
制作刊播情况

1)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
2)自行制作刊播高质量、有新意的公益广告作品;
4)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刊播公益广告。

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共广场、建筑围挡、公园景区、商场超市、社区、公交车站、公交车(地铁)、长途汽车站:
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以及本市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情况。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Ⅱ-15
公民权益维护

Ⅲ-29
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2)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执行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在正常工作时间里拨打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权举报电话:
查验热线接通与服务情况。

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

3)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

在正常工作时间里拨打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查验热线接通与服务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

Ⅱ-17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Ⅲ-33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2)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

政务大厅:①有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②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区府办、区发改局(信用办)、区审管办

Ⅱ-20
文明诚信服务

Ⅲ-38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

单位

1)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2)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3)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

政务大厅:
①办事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③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区审管办、各窗口主管单位

医院、商场超市、银行网点、宾馆、(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公交车、出租车、火车站: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各窗口行业主管单位

Ⅱ-22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Ⅲ-44
基层文化设施

1)在街道、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

街道、社区:
①综合文化站或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情况;
②综合文化站或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3)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文体广场:
①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情况;
②场所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区文广新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街道、社区:
①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情况;
②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区体育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Ⅲ-45
文化服务供给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

城市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文化馆(站):
①免费开放;
②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Ⅱ-25市民文明素质

 

Ⅱ-25市民文明素质

 

Ⅲ-48

文明行为

 

Ⅲ-48

文明行为

1)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园景区、公共广场、公交车站:①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②无随地吐痰现象;

③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④无争吵谩骂现象。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旅游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2)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政务大厅、宾馆饭店、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①有明显禁烟标识;
②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区审管办、区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赛场、景区、公园、广场、主要街道、机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文明有序。

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
①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
②无大声喧哗吵闹现象;
③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④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区文广新局、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

Ⅲ-49
文明交通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候船)、依次上下车(船);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②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

交警四大队

主要交通路口(交通人流高峰期):
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②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处让行;
③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交警四大队

公交车站、长途汽车站、;

①乘客排队候车(候船),依次上下车(船);
②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

Ⅱ-25市民文明素质

Ⅲ-50

友善礼让

1)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公交车: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

2)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社区、主要交通路口、公交车站: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区文明办、交警四大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Ⅱ-27
公共

服务

Ⅲ-56
无障碍设施

道路、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①建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
②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无被侵占现象。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务大厅、商场超市、新建社区、医院、火车站、室外公共厕所:
①设有无障碍设施;
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区审管办、区机关事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计局、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Ⅲ-57
街道设施

1)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2)街巷道路路面硬化,装灯率100%,亮灯率95%,排水设施完善;
3)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①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

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③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④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四大队、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建成区背街小巷:

①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

②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③装灯率100%,亮灯率95%。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Ⅱ-27公共服务

Ⅲ-59

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面貌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2)依法规范管理,公共秩序良好,文明引导有力。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公交站点、车站:

①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规范有序;

②在重要场所有效开展文明引导。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旅游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Ⅲ-60
社区生活环境

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
2)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3)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4)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6)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城市社区:
①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②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
③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④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⑤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布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工务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Ⅱ-30
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Ⅱ-30
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Ⅲ-64
公共安全保障

2)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政务大厅、城市社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中小学校、火车站:
①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
②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

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分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Ⅲ-65
食品药品

安全监管

1)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

超市、集贸市场:
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区市场监管局

2)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拨打问题药品举报电话:
查验电话接通及服务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

Ⅲ-67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1)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

城市二类及二类以上避难场所:
①设有避难场所的标识牌;
②功能完备,设备维护及时。

区应急办

Ⅱ-33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Ⅲ-73

消除黑臭水体

城市建成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

建成区:没有黑臭水体。

区塘河管委会、区治水办(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

Ⅲ-77
公众参与

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垃圾箱分类收集垃圾。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饭店:
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

区环保局

Ⅱ-36
群众广泛参与

Ⅲ-81
宣传动员

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城市社区、公共广场、主干道、商业街区: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区文明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Ⅱ-38
以城带乡、城乡共建

Ⅲ-87
环境整治

1)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有效支持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

抽取若干乡镇、村:
①农村环境卫生状况;
②农村垃圾处理情况。

区委农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Ⅲ-88
民风建设

2)支持农村地区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镇(乡)、文明集市创建。

抽取若干文明村、文明镇:
考察是否符合文明村镇创建标准。

区文明办、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问卷调查部分

 

问卷调查方式分为入户调查和随机街访两种。

一、入户调查。测评组依据社区的居民住户分布图,按照随机等距原则抽选调查户,测评人员出示测评证件,调查户同意后,现场填写意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干扰调查户。

二、随机街访。测评人员按照随机偶遇原则选取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现场独立填答问卷。


指标

名称

测评内容

问卷主要内容

Ⅱ-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

Ⅲ-5
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系统化长期化

对本市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效果的评价。

Ⅱ-5
教育实践

Ⅲ-8
深化推广普及

对本市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效果的评价。

Ⅱ-6
文化培育

Ⅲ-11
培育良好家风家教

对本市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方面的评价。

Ⅱ-7
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

Ⅲ-15
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对本市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时代楷模、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的评价。

Ⅱ-8
志愿服务制度化

Ⅲ-16
制度化建设

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

①是否愿意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②身边的志愿服务活动氛围是否浓厚。

Ⅱ-10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Ⅲ-21
制作刊播情况

对本市刊播展示公益广告的评价。

Ⅱ-14
政务行为规范

Ⅲ-27
依法行政

对本市政务行为规范的评价。

Ⅱ-15
法治宣传教育

Ⅲ-29
全民普法教育

引导全体人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①对本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评价;
②是否参加过本市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Ⅱ-18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Ⅲ-34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对本市诚信建设的评价。

Ⅱ-19
市场监管

Ⅲ-37
依法查处违法

经营行为

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在本市生活中是否经常接触到虚假违法广告。

Ⅱ-20文明诚信

服务

Ⅲ-38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

①对本市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的评价;

②对本市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工作的评价。

Ⅱ-21
国民教育

Ⅲ-40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75%

对本市义务教育的满意度。

Ⅱ-25
市民文明素质

Ⅲ-48
文明行为

对本市民风和道德素质的评价。

Ⅲ-51
公益活动

对本市开展公益活动的评价。

Ⅱ-27
公共服务

Ⅲ-60
社区生活环境

社区日常管理服务规范有序;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

守望相助

①对社区日常服务管理的评价;
②对社区邻里守望相助、社会道德风尚的评价。

Ⅱ-30
公共安全体系

建设

Ⅲ-64
公共安全保障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对自身安全感的评价。

Ⅱ-31
社会治安

Ⅲ-69
治安管理

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制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对本市打击“黄赌毒”的评价。

Ⅱ-33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Ⅲ-77
公众参与

是否参加过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主题活动。

Ⅱ-36
群众广泛参与

Ⅲ-82
群众参与

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90%

是否参与过本市组织开展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Ⅲ-84
群众满意度调查

>80%

>75%

≤75%

①对本市参评全国文明城市的支持率;
②对本市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满意率。

 

主要指标解释

 

一、有关城市区域的术语

【建成区】指市政范围内经过征用的土地和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非农业建设地段,包括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在近郊区的与城市有密切联系,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建设用地(如机场、污水处理厂、通讯电台等)。

【市区】指《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狭义的城市,包括城区和郊区,不包括下辖的县和县级市。
    【公共场所】指公共广场、公园绿地、风景游览区、飞机场、公共电汽车(含长途客运汽车站)首末站、地铁车站、公路铁路沿线、河湖水面、停车场、集贸市场、展览场馆、文化娱乐场馆、体育场馆等。
    【主干道】指以交通功能为主,与国道、省道、城市各区相通的交通干道。一般应分幅行驶。

二、指标含义与计算方法
    【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第十八章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对促进教育公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重要意义,在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促进教育公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此,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统一生均经费指标。
    【人均GDP水平】该项测评内容所涉及的数据,从各省区市统计年鉴中获取。同等级城市分别指副省级城市与地级省会城市两类不同等级的城市。同等级城市的平均水平,根据同等级城市类型中(如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处于中间水平的5个城市的平均值而获得。地级省会城市平均水平的计算方法类似副省级城市。
    【单位GDP能耗】单位GDP能耗又叫万元GDP能耗,就是每产生万元GDP(国内生产总值)所消耗掉的能源。单位GDP能耗的单位是:万吨标准煤/亿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该项测评内容所涉及的数据,从各省区市统计年鉴中获取。
    【公交分担率】公共交通乘坐出行总人次/出行总人次×100%。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是指每产出1亿元GDP过程中,因安全事故导致死亡的人数。计算公式:年度当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年度当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年度当地亿元GDP。

【窗口行业】包括:公安、税务、工商、燃气、供热、自来水、供电、公共交通、出租汽车、铁路、民航、环卫、风景园林、物业管理、邮政、电信、银行、医院、宾馆、旅行社、商业零售等行业。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指全市(城区)范围内体育场、体育馆、社区内专门用于居民体育运动的健身房、健身点、学校体育场地以及社会经营性体育场地的面积之和。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体育场地总面积÷市区人口总数。

【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地面积÷建成区面积×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率。在统计时,由于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不易计算,可用清运量代替。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生活垃圾产生量×100%。

【人均公园绿地】指城市居民人均占有的公园绿地面积。

人均公园绿地=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内城区人口数量(人)。

【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是由经济发达地区转移到经济落后地区,由城市转移到农村。转移方式一般是将在城市已淘汰的污染严重的设备、设施转移到无污染防治能力的地区或单位使用,或者将在城市难以处理的废弃物转移到落后地区或农村处置。

【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农村面源污染是指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活动中,溶解的或固体的污染物,如农田中的土粒、氮素、磷素、农药重金属、农村禽畜粪便与生活垃圾等有机或无机物质,从非特定的地域,在降水和径流冲刷作用下,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渗漏,使大量污染物进入受纳水体(河流、湖泊、水库、海湾)所引起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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