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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瓯文明委〔2017〕5号关于深入推进2017年瓯海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的通知
时间:2017-07-17 来源:文明办 字体:[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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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泽雅镇党委,区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公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做好2017年温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的通知》(温文明委〔2017〕6号)精神,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我区在广泛征集、精心筛选的基础上,推出2017年瓯海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请各责任单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握“立德树人”的正确导向,明确工作分工,建立督查考核机制,确保项目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各实施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紧紧围绕项目目标,把握未成年人成长规律,不断创新项目的内容、方法和手段,形成各自品牌特色。各相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和配合项目的推进,充分整合各类人才、阵地、设备等社会资源服务未成年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各责任单位于12月1日前将实事项目总结材料报区文明办,工作信息和典型事例实时报送。(联系人:叶纯纯,电话:89500506,电子邮箱:328001713@qq.com           

 

附件:2017年瓯海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项目和任务分工

 

 温州市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

 

温州市瓯海区文明办            2017年5月23日印发

附件

2017年瓯海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十件实事项目和任务分工

 

一、全面提升“春泥计划”工作

深入实施“春泥计划”,全面提升“春泥计划”工作水平。培育一批“春泥计划”优秀活动阵地,打造3-5个“春泥计划”精品活动阵地。依托“文化礼堂”、“城市书房”、“农家书屋”、“春泥课堂”、社区未成年人活动中心等各类场所资源,组织“五老”人员、“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等各类人才队伍,广泛开展“中国梦”、“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的四项阶段性活动和七项常态化活动;结合新青年下乡和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春泥计划”工作品牌活动,为未成年人开展志愿服务;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春泥计划”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解决中底收入家庭的孩子在寒暑假等节假日期间的失管失教问题,进一步提升“春泥计划”工作实效。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文广新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镇街

二、强化“学校少年宫”建设

    根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强化18所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和运行水平,发挥学校少年宫现有场地、设施、器材等资源优势,建立科学的的保障机制、管理制度和活动项目库,确保建设和运行保障经费落实,做到专款专用;建立由校长兼任少年宫主任,教师兼任辅导员和管理人员,学校教师、各类志愿者和对口支持单位人员等组成的辅导员队伍;制定相关规定,确保放学后、双休和寒暑假等节假日面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技能培训等活动,把学校少年宫建成“质量高、特色显、环境优、师生幸福感强”的特色学校,成为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成长摇篮。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团区委、各镇街

    三、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创建工作机制。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今年至少要有30%左右的学校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按照《中学文明校园标准》和《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标准》,通过创建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提高师生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使讲文明、践礼仪、守道德在学校蔚然成风;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各镇街

    四、开展“书香家庭  文化瓯海”主题活动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书香家庭  文化瓯海”为主题,推出“亲子阅读·书香家庭”、“智慧家长·书香家庭”、“最美书房·书香家庭”三大系列活动,开展亲子阅读推广、爱心捐书、家教普及教育、“全家共读一本书”等活动,倡导设立家庭书房、阅读区等,征寻亲子阅读示范基地、智慧家长、最美书房、书香家庭等示范典型,激励引导争创“书香家庭”,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家庭氛围。  

    牵头单位:区妇联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区新闻和信息中心、区妇联、各镇街

    五、推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已经成为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指标。完善区青少年心理健康关爱中心的运行工作,发挥示范作用,努力培养、充实一批优秀的心理辅导师,切实形成区、社区、学校心理辅导工作平台和队伍网络。加快学校的心理辅导室建设,充分发挥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中心和暖心工坊“86381208”、“4001141010”、“12355”等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热线和服务平台的作用,开展“轻松备考·12355与你同行”共青团阳光行动、“12355与你同行”阳光行动高考志愿填报公益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疏导活动,帮助未成年人解决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与烦恼。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

    六、打造 “成长大本营” 家庭教育品牌

   为提高全区家庭教育水平,区妇联重点打造集亲子教育、心理服务、个人成长、爱心帮扶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家教品牌“成长大本营”。将根据家庭教育幼儿期、学龄期、青春期和成年期四个阶段的特点,推出“幸福成长”家庭教育政府购买项目,打造示范“家长学校”阵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者培训,征集、研制优秀的家庭教育数字资源,推广温州市家庭教育云课堂服务平台,定制家庭教育心理服务活动,完成家庭教育特色实践区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区妇联

责任单位:区妇联、各镇街

    七、实施“亲青筹”公益行

借助“互联网+”的力量,依托团省委“青年之声”亲青筹公益众筹平台,做好各县市区联动,整合团内外社会资源,凝聚社会爱心,帮助有需要的青少年解决实际困难,为其成长成才提供服务、支持和帮助。2017年,团区委动员全区各级团组织、青联、以及青年社会组织共同努力,在“亲青筹”公益众筹平台上,以小额众筹形式,发起并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关爱青少年的公益项目,为在教育、医疗、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的青少年提供帮助。

牵头单位:团区委

责任单位:团区委、各镇街

八、开展红领巾小志愿者行动

为充分发挥少先队员在建设标杆城市中的标杆少年作用,充分打响温州市红领巾小志愿者品牌,2017年,开展红领巾小志愿者行动。服务内容将从校内的社团、卫生、导读逐步走向校外的社区服务、动车温州南站幸福志愿站、书城(图书馆)、假日小队、五水共治、公益阅读等,服务规模覆盖全区中小学少先队员。以希望工程25周年为契机,开展“希望工程”火种传递活动,开展社区、环保、支教等志愿服务,以微小行动回馈社会大爱。

牵头单位:团区委

责任单位:团区委、各镇街

九、开展“寻根之旅”、“汉语桥”、和“快乐营”活动

为遍布在68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2万温州瓯海籍侨胞的子女和侨乡的留守儿童搭建“寻根、知根、爱根、亲华”的活动平台。根据侨界儿童的各自特点和优势,在瓯海丽岙街道、仙岩街道组织开展华裔青少年“寻根之旅”、“汉语桥”、“留守儿童快乐营”等夏令营活动,通过学习中文、美术、书法、音乐、剪纸、米塑、中华传统文化和参观历史文化名胜等活动,增强海外华侨华人子女对中华民族的了解和认同,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得到更加广泛的传播和发扬光大。

牵头单位:区外侨办、区侨联

责任单位:丽岙街道办事处、仙岩街道办事处、丽岙侨联、仙岩侨联、有关学校

十、开展红领巾春泥小记者团、队长学校

为充分发挥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春泥计划”实施工作,于每年度上半年开展红领巾春泥小记者团,引导少年儿童进一步认识、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种子在少年儿童心中生根发芽,并从红领巾小记者团的视角,发现并宣传美丽瓯海。下半年,开展瓯海区队长学校,全面提高我区少先队小干部素质,加强少先队小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区少先队事业深入发展。

牵头单位:团区委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育局、有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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