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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瓯文明委〔2017〕4号关于印发《2017年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7-06-06 字体:[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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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泽雅镇党委,区文明委成员单位:

现将《2017年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温州市瓯海区文明办             2017年5月15日印发       

2017年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是全国文明城市三年一轮的大考之年。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助力温州打造更高水平文明城市”为目标,着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着力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为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区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和良好的文化条件。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抓好面向群众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运用新理念新思想指导谋划和推动工作。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学、领导班子带头学、联系创建实际学等途径,加深对讲话精神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深化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的学习宣传贯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巩固“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的成效,自觉加强“四德”修养,深化作风建设,以党风政风新气象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好转。

2.认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把宣传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深刻内涵和精神要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聚焦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向深入。广泛开展“中国梦•我的梦”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

3.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开好党代会、迎接十九大”这一主线,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领域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广大干部群众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十九大的精神风貌。把握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宣传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我区在各方面取得的崭新发展。积极稳妥地做好我省经济社会形势分析和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政策解读、理论宣讲、新闻报道、文艺展演和主题宣传,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1.强化道德典型选树宣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选树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出台“瓯海好人”评选机制。认真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第五届浙江省道德模范和第六届温州市道德模范推荐工作。落实《浙江省道德模范待遇保障若干规定(暂行)》办法,健全道德模范和好人关爱帮扶机制,彰显“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

2.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围绕继续推进市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区创建工作目标,推进多级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继续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应用,初步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考核机制,完善“红黑榜”制度,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机制。深入开展“8·8诚信日”主题宣教活动,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等,推介各镇街各部门诚信建设先进典型。

3.构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唱响“24字”歌、组织“价值观宣讲进基层”等系列活动,扎实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制作和刊播工作,不断扩大刊播的覆盖面影响力。突出思想道德内涵,不断提升作品的质量,丰富和完善公益广告作品库。开展墙体公益广告宣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市民守则、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行业规范之中。

4.深化家风家训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深化家风家训家教系列活动,推出一批“最美家庭”“美丽庭院”典型,组织家风家训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居、进厅堂“五进”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培育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校风校训、企业精神和乡贤文化,以好家风促进好政风好民风。

5.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不断丰富传统节庆活动思想道德内涵,推动活动常态开展。结合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和重要节庆假日,开展春节祈福迎新礼、“遵宪守法”礼、国庆庆祝礼、七岁开蒙礼、重阳敬老礼、端午礼、成人礼、崇德礼、拜师礼等文化节庆礼仪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现代文明。

6.推进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开展。积极培育志愿服务队伍,推动志愿者招募注册规范化,完善志愿服务时间记录、服务保障、业务培训、激励回馈和嘉许制度,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平台和幸福志愿站规范化、特色化建设,推动志愿者就近就便参与志愿服务。推广“志愿汇”志愿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志愿者注册、服务签到和服务时长记录。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围绕文明城市复评、大拆大整、剿灭劣v类水、平安瓯海建设等中心工作,广泛组织志愿者开展“百朵鲜花送雷锋”、“新青年下乡”等各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派遣志愿者服务大型赛事赛会。

三、广泛开展社会文明风尚培育系列实践活动

1.开展“文明畅通交通”实践活动。深化以“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为主要内容的文明交通行动,继续抓好公职人员、党员等重点人群“礼让斑马线先行”,辐射带动其他人群主动“礼让斑马线”;重点解决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率。建立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认管重点路口斑马线志愿劝导机制。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志愿服务,宣传普及“321”礼让行人操作法。组织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集中整治行动,针对“三乱两驾一牌证”(即乱停车、乱行车、乱过路、酒驾毒驾、涉牌涉证)六大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人员交通违法抄告通报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市民违法举报的参与率。

2.开展“文明点亮旅程”实践活动。以解决旅游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加大“文明旅游”公益宣传。组织涉旅行业、各旅游景区开展文明旅游引导工作,组织志愿者对游客进行宣传引导、劝导、提醒等,制止不文明行为,引导文明出游,严格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景区环境秩序常态化联合执法。加强涉旅行业规范经营管理,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在“3·15”“5·19”等重要节点和节假日期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为重点,普及文明旅游知识。

3.开展“文明和谐你我”实践活动。以公务员、窗口服务人员、学生群体为重点,大力开展文明礼仪普及教育。开展“文明上下车,爱心让个座”“排队日”“让座日”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的乘车环境;通过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文明礼仪实践活动的示范,引领全社会普遍践行文明礼仪新风尚;关爱外来务工人员,深入开展“共创和谐、共享文明”活动,引导广大新居民自觉提高文明礼仪素质。

4.开展“文明节俭养德”活动。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普及低碳节能理念及有关政策措施,倡导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深化节约型机关、节约型企业、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家庭创建。持续推进“文明餐桌”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督促餐饮经营者做好文明用餐公益宣传,并将“文明餐桌”行动纳入内部管理制度。以“节约一滴水、一粒粮、一分钱、一度电、一张纸”为主要内容,组织志愿者“开展一次节约宣传、参加一次节约实践、进行一次节约劝导、提出一条节约点子”等活动,努力培育节约资源的意识和勤劳节俭的良好行为习惯。

四、进一步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1.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提升行动、公共环境美化行动、公共秩序规范行动、公共服务优化行动、公共文化覆盖行动、公共关系融洽行动、公益广告拓展行动等七大行动。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测评操作手册》,细化职能任务,抓好督查督办,落实目标责任。同时,加大对我区范围内的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的全面督查整治力度,并做好日常督查,全力备战全国文明城市复评工作。

2.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区城市管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和《瓯海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市容环境实施方案》,全力做好环境综合治理考核评比工作,巩固提升城市管理“治乱”专项行动成果。推进精细化管理扩面提质,以“交通环境、市容环境、市政设施、居民小区、经营秩序、工程乱象”为整治提升重点,从主要道路向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延伸,从中心区域向城郊结合部延伸,着力打造一批城区景观精品亮点,凸显中心城区首位度,使城区面貌迈向新台阶。

3.积极推进小城镇文明行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部署,全面开展小城镇文明行动,重点实施“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睦”四项行动,着力解决小城镇居民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剿灭劣V类水行动,拆除沿河各类污水直排、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涉水违建,其他各类违章建筑物,营造全民治水的浓厚氛围,让小城镇成为兼具城市功能优势、彰显农村生活情致。

五、扎实推进和创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持续深化文明村镇创建。继续深化“五美”乡村创建活动,在全区各级文明村大力开展文明乡风评议行动、先进典型评选行动和建立“一约四会”行动,创建一批“五美”乡村示范村、精品村和先进村。充分发挥集镇对行政村的辐射作用和带动效应,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文明素养和生活品质。

2.积极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围绕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为目标,加强窗口服务行业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对文明单位的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涵,着力把创建工作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科技创新单位。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和浙江省文明单位申报和复评工作,推荐产生新一批全国文明单位和浙江省文明单位,集中宣传一批文明单位标兵。加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推动文明单位日常管理方法手段和体制机制创新,确保创建活动常态化和规范化。

3.深化“幸福社区”创建。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专项行动、主要道路综合整治、大拆大整等工作,把美丽街区、美丽庭院等创建工作有效融合,突出片区示范效应,进一步深化幸福社区创建内涵。注重居民满意度提升,树立精致精品意识,大力推进社区道德讲堂、主题公园、便民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等道德文化阵地建设,确保社区活动有平台、服务有载体。

4.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深化移风易俗“六大行动”,把“反对铺张浪费、推进移风易俗”作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深化“节俭养德”行动,树立厚养薄葬、婚事俭办新风尚。依托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以诚信、友善、勤俭、孝敬等为主题,引导新乡贤参与农村文明建设和治理。健全完善“一约四会”,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各行政村普遍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

5.优化城乡结对共建活动。继续做好新一轮“双百结对共建文明”活动,深入开展“结对子、种文化、育文明”活动,推进城乡文明协调发展。发挥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的作用,大力培养扶持基层文艺骨干、业余文化队伍和民间文艺社团。

六、切实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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