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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瓯文明委〔2017〕3号关于印发《2017年瓯海区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6-06 字体:[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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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泽雅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属各单位,各文明单位:

现将《2017年瓯海区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

 

温州市瓯海区文明办             2017年4月21日印发

2017年瓯海区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以良好的城市形象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和全国文明城市复评,根据2017年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行动、社会文明风尚培育行动、公民思想道德教育行动、优秀文化传承行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大力破除不文明陋习,养成市民良好行为习惯,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着力培养遵德守礼、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展示新时期瓯海人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风貌,为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区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行动。

1.开展“瓯海好人”评选活动。各镇街、社区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5个类别,寻找发生在身边的好人好事。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每年评选表彰若干名“瓯海好人”,逐步建立群众推举、评议“身边好人”的长效机制和活动平台。建立完善好人关怀帮扶机制,树立“好人有好报、有德者有得”的价值取向,形成“人人学好人、人人做好人”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中心、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2.开展“核心价值观宣讲进基层”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要宣讲内容,组织区委讲师团成员赴各镇街开展理论宣讲。组建市民宣讲团,微型党课宣讲团等各类群众性宣讲团,围绕“三个倡导”24个字、思想理论、形势政策、伦理道德、文明礼仪、健康养生等内容,到文化礼堂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各社区文化礼堂、文明单位、文明村、“五美”乡村按“八个一”流程要求定期开展道德讲堂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各文明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3.开展“践行价值观·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和12个主题词,在春节、清明、端午、重阳、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和“3·5”学雷锋日、“五一”国际劳动节、“8·8诚信日”“9·20”公民道德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系列主题活动,让群众在活动参与中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入脑入心,落细落小。(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发改局<信用办>、团区委、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4.开展公益广告创作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开展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广泛发动市民参与公益广告作品创作。利用公园、广场、绿地、建筑工地围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楼宇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和媒介,围绕“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雷锋精神、倡导志愿服务、加强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倡导文明旅游、宣传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等内容,进行公益广告宣传展示,达到公益广告数量占比不低于20%的要求(建筑围挡公益广告不低于墙体面积的30%)。(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新闻中心、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二)社会文明风尚培育行动。

1.开展“文明畅通交通”实践活动。深化以“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为主要内容的文明交通行动,继续抓好公职人员、党员等重点人群“礼让斑马线先行”,辐射带动其他人群主动“礼让斑马线”;重点解决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率。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志愿服务,宣传普及“321”礼让行人操作法。组织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集中整治行动,针对“三乱两驾一牌证”(即乱停车、乱行车、乱过路、酒驾毒驾、涉牌涉证)六大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人员交通违法抄告通报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务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提高市民违法举报的参与率。(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团区委、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2.开展“文明点亮旅程”实践活动。以解决旅游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加大“文明旅游”公益宣传。组织涉旅行业、各旅游景区开展文明旅游引导工作,组织志愿者对游客进行宣传引导、劝导、提醒等,制止不文明行为,引导文明出游,严格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景区环境秩序常态化联合执法。加强涉旅行业规范经营管理,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在“3·15”“5·19”等重要节点和节假日期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为重点,普及文明旅游知识。(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文明办、团区委、各镇街)

3.开展“文明和谐你我”实践活动。以公务员、窗口服务人员、学生群体为重点,大力开展文明礼仪普及教育。开展“文明上下车,爱心让个座”“排队日”“让座日”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的乘车环境;通过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文明礼仪实践活动的示范,引领全社会普遍践行文明礼仪新风尚;关爱外来务工人员,深入开展“共创和谐、共享文明”活动,引导广大新居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自觉提高文明礼仪素质。(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新居民局、团区委、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4.开展“文明节俭养德”活动。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普及低碳节能理念及有关政策措施,倡导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深化节约型机关、节约型企业、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家庭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文明餐桌”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督促餐饮经营者做好文明用餐公益宣传,并将“文明餐桌”行动纳入内部管理制度。以“五个一”(节约一滴水、一粒粮、一分钱、一度电、一张纸)为主要内容,组织志愿者“开展一次节约宣传、参加一次节约实践、进行一次节约劝导、提出一条节约点子”等活动,努力培育节约资源的意识和勤劳节俭的良好行为习惯。(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府办、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妇联、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三)公民思想道德教育行动。

1.实施“美德型学生”教育计划。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德育工作全过程,围绕“四品八德”主要内容,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法治观念、文明礼仪、行规养成、传统文化等系列教育活动,倡导文明雅行,普及礼仪基本知识,深入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美德少年”“四品八德少年”评选和“我们的传统节日”“讲家训·写家书·传家风”等主题教育活动,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民族精神。(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各镇街

2.实施“学习型社区”教育计划。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教育对象,以优秀传统文化、文明礼仪普及、文明行为养成等内容为重点,立足社区居民生活实际,在社区市民学校开展“学习融入生活”社区教育公益课活动,提倡仪表文明、语言文明、举止文明、交通文明、居家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文明,有效引导市民群众自觉践行文明礼节,摒除不文明行为,提升居民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3.实施“知识型职工”教育计划。加大职工书屋创建力度,年内增设职工书屋10家,丰富书籍种类,优化书目构成。持续深入开展职业资格培训、“流动职工讲堂”、“小候鸟”暑期培训班等活动,通过集中培训、送教上门、送书上门、主题活动等形式,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企业职工劳动技能、职业道德和文明素质。(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4.实施“文明型家庭”教育计划。打造“成长大本营”瓯海家庭教育特色品牌,推出“幸福成长”家庭教育政府购买项目,打造示范“家长学校”阵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者培训,征集、研制优秀的家庭教育数字资源,推广温州市家庭教育云课堂服务平台,完成家庭教育特色实验区创建活动。根据“三个注重”要求,深化家风家训家教活动。借助“女界讲坛”“母亲学堂”“家长学校”“女性素质提升培训点”等载体,在镇街、社区、村居广泛开展城乡妇女“六学”活动和“十三五”规划、男女平等国策、综合素质提升等主题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区妇联、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四)优秀文化传承行动。

1.开展国学诵读活动。以“正念学堂”的公益运营模式推广国学诵读活动,规范运行新桥街道金蟾社区等7个公益国学经典诵读点,设立家长、孩子领读制,成立由领读负责人、考勤负责人、值日负责人等组成的自我管理队伍,促进每个国学经典诵读活动持续有序的运行。(责任单位:区关工委、区文明办、各镇街)

2.开展传统礼仪活动。充分利用文化礼堂设施,吸引广大群众参与,结合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和重要节庆假日,规范开展春节祈福迎新礼、国庆庆祝礼、七岁开蒙礼、重阳敬老礼、“尊宪守法”礼、端午礼、成人礼、崇德礼、拜师礼等文化节庆礼仪活动,突出活动仪式感和庄重感,增强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在礼仪过程中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现代文明。各社区文化礼堂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各镇街)

3.开展非遗传承活动。加强瓯海“非遗”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举办瓯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开展“文化遗产日”宣传,整合瓯海“非遗”资源,以展板展示、文艺汇演、互动体验等方式展现“非遗”文化的独特魅力。结合“春泥”计划、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工作,开展“非遗”传承体验、“小小传承人”评选等活动,让未成年人热爱、了解、传承“非遗”文化。(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教育局、区文明办、各镇街)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3月—4月)

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实施工程。

(二)全面推进(5月—10月)

区属有关单位、各镇街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各项活动,发动广大市民群众广泛参与。

(三)总结提升(11月—12月)

展示市民素质提升工程成果,总结经验不足,提炼推广好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市民素质提升工程是今年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区属有关单位、各镇街、各文明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提升城市形象、推动转型发展的高度看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提升市民素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市民素质提升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涵盖各行各业,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要根据分工要求,结合工作目标,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同时也要密切交流,相互配合,注重整合资源,凝聚各方力量,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三)广泛发动,落实举措。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制定有关内容的具体活动方案,精心设计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形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切实将市民素质提升工程的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创新宣传形式、宣传手段与宣传内容,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通过设立公益广告、宣传橱窗和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和手段,宣传先进文化、倡导文明新风,浓厚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请各有关单位、镇街于4月28日前将相关活动具体方案、计划安排报区文明办;区属有关单位、各镇街于12月20日前将活动成效和总结材料报区文明办;各项活动宣传信息需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镇街年终精神文明建设考核。

(联系人:卢园园,联系电话:89500511,手机短号:667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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