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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职能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时间:2014-08-21 字体:[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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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区,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泽雅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属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职能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于8月28日前报区文明办(联系人:卢园园,联系电话:89500511,手机:667081),并结合实际,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测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温州市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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