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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5-20 字体:[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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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泽雅镇党委,区属各单位:
  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身边好人”的宣传力度,凝聚道德力量,倡导社会文明,提升城市幸福感,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办部署,决定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动群众推荐、评议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促进见贤思齐、自觉行善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同时逐步建立群众推举、评议“身边好人”的长效机制和活动平台,在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活动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底。
  三、活动形式
  1.评议身边好人。在机关、社区、企业、学校每月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每月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5个类别,发动群推群选,寻找发生在身边的好人好事。
  2.宣传好人事迹。借助网络、报刊等媒介刊播道德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学校、社区、企业加强道德文化场馆建设,为好人事迹宣传开辟阵地,组建好人好事宣讲队伍,定期开展道德人物先进事迹巡演巡讲活动。
  3.学习道德模范。适时举办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交流做好事、当好人的心得体会,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感染人、鼓舞人、激励人,形成“学习模范、争当好人”的活动高潮。
  四、推荐标准
  推荐对象基本要求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的瓯海市民。
  1.助人为乐好人推荐标准:长期坚持帮助无直接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孤寡老人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好人推荐标准: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救援;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有、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推荐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诚实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好人推荐标准: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好人推荐标准: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好。各镇街要广泛发动社区群众参与,精心组织开展,力争把这项活动打造成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覆盖面的公民道德建设亮点工程和品牌项目。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广泛宣传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大力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好人、敬重好人、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
  3.定期推荐,统一报送。各镇街要组织和动员基层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积极发现和推荐“身边好人”,凡推荐的对象,推荐人或推荐单位要按类别分别填报温州市瓯海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表(见附件),每人附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和1寸免冠彩照,组织推荐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于每月15日前报送区文明办宣教科。同时,将材料和照片的电子版发送至区文明办电子邮箱ohwmb@163.com(联系人:卢园园,电话:89500511)。区文明办建立“瓯海好人榜”,择优选取一些典型入榜,同时逐级向上推荐。凡入选各级各类好人榜个数纳入年终宣传工作考绩考核。
  附件:温州市瓯海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推荐表
                                温州市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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